关于取消绵阳市游仙区宏康大药房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资格的公告

2023-09-27 16:41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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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绵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之一“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且经甲方同意的”规定。经绵阳市游仙区宏康大药房主动申请,区医保中心研究决定,终止该药店《绵阳市游仙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补充协议》,取消其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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