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魏城镇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魏城镇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定价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魏城镇人民政府的申请,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了成本调查、风险评估、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结合游仙实际起草了《魏城镇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现将方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2年1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游仙区人民政府4号楼515室(联系人:胡瀛),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魏城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50165041@qq.com
附:魏城镇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
魏城镇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一、收费范围
在魏城镇范围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机动车临时占道车位停放机动车的消费者。
二、时段划分
日间:8:00(含)至17:00为收费时段
夜间:17:00(含)至次日8:00为免费时段
三、日间收费标准
起价3元/泊位/2小时,2小时后每3小时加收1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
机动车临时停放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放服务费。
四、免收费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及行政执法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殡葬服务车等车辆。
(三)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
(四)残疾人专用车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五、优惠措施
(一)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含2小时),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新能源汽车在设置有充电桩的临时占道车位内充电时,免收停车费。
(二)为解决场镇部分经营户日间停车刚性需求,确因开展经营活动,需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机动车临时占道车位长时间停放机动车的经营户,凭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本人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经营用房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向魏城镇人民政府城管办提出申请,办理包月优惠手续,包月标准80元/泊位/月。
六、执行时间
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