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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 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19-04-03 00:00 截止日期:2019-04-18 23:59 征集状态: 已结束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区教育体育局的申请,区发改局按照《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等有关规定,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部门商议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电邮:914368887@qq.com;
    二、电话:2760215;
    三、信函: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游仙区政府一办公区4号楼310室(邮政编码:62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四、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19年4月18日前

    附件: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方案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日

    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
    制定和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办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学校基础设施,降低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形成《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
    4.《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5.《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二、调价基本原则
    (一)成本原则。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川价发[2009]100号)《四川省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试行)》(川价成[2004]227号)等有关规定,区发改局按法定程序对7所学校2015年秋至2018年秋(三个学年度)的学生住宿成本进行了监审,作出了成本监审结论。在充分尊重成本结论的基础上,既要遵循日常管理服务等历史成本,又要充分考虑硬件改善及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等行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二)差别定价。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人口密集程度、学校地理分布等前提下,充分兼顾群众的利益,实行差别化价格。
    三、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方案
    此次定价拟划分为两类,具体标准如下(计费单位: 元/生.期):
    (一)制定住宿费标准:500元/生.期;
    绵阳市万达学校:500元/生.期
    绵阳市游仙区中国联通春蕾小学:500元/生.期
    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置信小学:500元/生.期
    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初级中学:500元/生.期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三星博爱小学:500元/生.期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初级中学:500元/生.期
    (二)调整住宿费标准:550元/生.期;
    绵阳市游仙区慈济实验学校:550元/生.期
    四、其他相关问题
    1.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督查,确保本次制定和调整的住宿费收费标准顺利落实。
    2.学校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收费行为。
    3.上述七所学校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住宿费收费标准。

    网友意见

    征集结果: 2019年4月3日至4月18日,游仙区发改局在游仙政务网就《游仙区七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方案》公开征集意见,截至4月18日24点,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结束,《游仙政务网》网上点击率9次,经汇总邮箱、电话等各个渠道信息,无群众对方案提出异议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