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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变更子女报读富乐小学读书的咨询
信件编号: | 1772 | 来信时间: | 2019-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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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林**** |
内容: | 区教育局领导: 您好,10多年前我购买驿亭路19-10门面房(证件齐全,房管局也能查到),户口随之也在李杜词社区这边落户,2017年孩子随着出生落户到此地。但本月我办理身份证换代的时候,游仙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按照2018年省上发的户籍规范制度,取消我所有门面房的户籍,将我划入了沈家坝集体户,孩子也随之变成集体户。 又因我的公司注册地是本地址(四川红点印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驿亭路19-10号),孩子也在公司这边住跟着我。 现就孩子读书问题(报读富乐小学)咨询区领导,我的孩子能否按照绵游教体发文通知,在该校直接就读? 盼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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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2019-04-03
答复意见: 林先生:按《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应以户籍为依据按居住地就近入学。根据你的情况,本应在高新区申请入学。鉴于你的特殊情况,请你带上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到富乐小学登记审核。如还有疑问,请致电0816-2293122。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