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6月将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标准

2020-03-11 10:07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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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政策,2020年从2月至6月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对全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由原费率的6%调整为3%。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另外,参保单位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2月已缴纳医保费用,区医保局将按原缴费途径退回减征费用。

减征对象:此次减征对象为各类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咨询电话:医保征缴计划:5037985

          企业退费:5037525

绵医保办〔2020〕14号-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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