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再次调整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3号)精神,2021年1月28日起,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即: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现行110-101元/人次下调至80元/人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由现行92-87/人次下调至72元/人次,以上价格包含核酸检测试剂价格。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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