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33909822/202204-00005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3-14
文号: 绵游府办发〔2022〕11号 关键词: 通知

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14 09:31文章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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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高新区管委会、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

《绵阳市游仙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

绵阳市游仙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动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绵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一)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设立游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区教体局局长任副主任,区教体局总督学任专职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为成员单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教体局局长、总督学兼任

(二)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加教育督导工作。

(三)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区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督导,督促问题整改。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要向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

二、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四)强化对区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要求,加强对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评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和经费管理使用、教师编制待遇、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教育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和考核问责机制。针对“双减”“五项管理”、课后服务、疫情防控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五)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思政工作、规范办学、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规范招生、安全稳定、食品卫生等情况。重点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中小学素质教育、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等督导。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不断完善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接受一次综合督导。

(六)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开发监测工具和共享监测平台。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类别的评估监测工作。健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

(七)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三、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八)健全报告反馈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在督导结束后,通过会议或书面形式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九)规范整改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督导结果,通过建立问题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发督办通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被督导单位要全面落实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落实激励制度。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予以表扬,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拒不接受教育督导或教育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形成书面记录并报送相关单位,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依法向社会公示各类教育督导结果。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落实上级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十三)压实问责制度。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督学在教育督导中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化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改革

(十四)配齐配强督学专家。坚持“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建设一支讲政治、敢担当、业务精、数量足、结构优,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责任督学队伍,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原则上,责任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量较多的学校可按 1:1的比例配备。

(十五)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责任督学选聘标准和遴选程序,拓宽责任督学选聘范围,择优选聘责任督学。从退出领导岗位的校长、校级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的责任督学,专门从事教育督导工作;从学校年轻干部、优秀教师中,择优选聘一批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青年后备督学,参与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提升督学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将责任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责任督学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责任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新聘责任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责任督学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得少于 40 学时。

(十七)严格督导队伍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教育督导队伍政治、作风、纪律建设,教育督促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督导,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责任督学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强化责任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责任督学予以表扬。建立责任督学动态管理机制,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督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对因自身原因提出不再担任职务的责任督学,经核实后按程序予以解聘,保证责任督学队伍相对稳定。

五、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十八)完善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完善《游仙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游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严格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规范,使教育督导各方面、各环节均有章可循,做到依法依规督导。

(十九)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专兼职责任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培训、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保障教育督导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条件,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

(二十)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教育信息化资源,加强与国家、省市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督促责任督学规范使用“四川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游仙区政务网“教育督导专栏”建设,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教育督导队伍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不断提高其信息化素养和能力。

(二十一)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加强政策储备。在全区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导研究的专家、学者,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六、工作要求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十三)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对有关部门、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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