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33909822/202404-0001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4-15
文号: 绵游府公告[2024]102号 关键词: 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绵游府公告〔2024〕102号)

2024-04-15 11:28文章来源: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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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启动游仙区石马镇狮院村2、3组,张家坪村4组,东林社区2、3、4、8组,小枧镇利民社区5组,思源社区3、10组,松垭镇日新社区4、5、6组,忠兴镇明龙村1、2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游仙区石马镇狮院村2、3组,张家坪村4组,东林社区2、3、4、8组,小枧镇利民社区5组,思源社区3、10组,松垭镇日新社区4、5、6组,忠兴镇明龙村1、2组,拟征收面积约22.149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2024年第53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游仙区石马镇、小枧镇、松垭镇、忠兴镇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游仙区石马镇、小枧镇、松垭镇、忠兴镇在拟征地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在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youxian.gov.cn/)。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游仙区石马镇163.08亩土地范围图

2.拟征收游仙区石马镇16.27亩土地范围图

3.拟征收游仙区忠兴镇43.58亩土地范围图

4.拟征收游仙区小枧镇95.78亩土地范围图

5.拟征收游仙区小枧镇、松垭镇13.53亩土地范围图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

拟征收游仙区石马镇163.08亩土地范围图

附件2

拟征收游仙区石马镇16.27亩土地范围图

附件3

拟征收游仙区忠兴镇43.58亩土地范围图

附件4

拟征收游仙区小枧镇95.78亩土地范围图

附件5

拟征收游仙区小枧镇、松垭镇13.53亩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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