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33909822/202405-0000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5-10
文号: 绵游府公告[2024]106号 关键词: 通知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公告(绵游府公告〔2024〕106号)

2024-05-10 17:04文章来源: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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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市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2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因实施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小枧镇人民政府、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申请,我区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绵阳市2022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附后,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安置人员由16名调整为0名,其余事项与原方案一致。

二、本公告由小枧镇人民政府组织张贴在征收土地的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公告时间10日,同时在游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youxian.gov.cn/)。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游仙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区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四、本公告公示期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法律规定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视为同意本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2022年4月18日,市政府批准了绵阳市2022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因实施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小枧镇人民政府、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申请,拟定本补充方案。

一、被征土地单位

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

二、征地项目

绵阳市2022年第17批次建设建设用地。

三、被征土地位置

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

四、人员安置途径

此次征地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被征土地面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其余事项与原方案一致,详见原方案。

附件:游仙区小枧镇思源社区10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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