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1223748/2019-00017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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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9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7-0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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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西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增设公益性岗位的建议》(第9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政府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一种方式。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根据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公益性岗位包括:一、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岗位。二、社区服务类岗位:包括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托老托幼、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属于岗位开发范畴,也不符合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目的,因此无法开发。

感谢您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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