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1223748/202111-00005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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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0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0
第四部分 附件............................................34
附件1.................................................34
附件2.................................................43
第五部分 附表............................................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9
二、收入决算表........................................49
三、支出决算表........................................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9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游(回游)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稽核、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不再承担失业保险稽核、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再承担仲裁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及管理职责,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不再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由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范畴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专科(职业中学、职业高中)教育等机构由区教体局负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范畴的职业培训机构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职责范围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劳务派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将审批情况通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组织推动本行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过程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支持。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2.86%,在4%以下;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
2.社会保险。在职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计8.09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0.6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7.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参保2.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4%;工伤保险参保预计3.5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建筑行业新开工项目6个,按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基金征缴32.65万元。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7.5%,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94%,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5%,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4.能力建设。建成街道(镇)基层服务平台12个,标准化率100%;建成社区服务站点(窗口)42个,标准化率100%;建成行政村服务站点(窗口)45个,建成率100%;与工商银行游仙支行、商业银行游仙支行、邮储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家银行签订《绵阳市游仙区社银一体化网点建设合作协议》,建设标准化社银服务网点17个,区级“社银一体化”网点化覆盖率100%;社保卡持卡45万人,完成率100%。
5.民生实事。6.29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成目标任务的105.8%;为2046名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率100%;职业技能培训35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6%;被征地农民社保清欠2311.6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6219元,同比增幅5.8%,预计能完成全年4.6%的增速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绵阳市游仙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 绵阳市游仙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3. 绵阳市游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4. 绵阳市游仙区人才服务中心
5. 绵阳市游仙区劳动监察大队
6. 绵阳市游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6,555,770.12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41,385.30元,增长23.4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失地农民保险费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单位: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8,452,365.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52,365.57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9,572,318.61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6,056.43元,占28.13%;项目支出42,816,262.18元,占71.8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555,770.12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41,385.30元,23.4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失地农民保险费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72,318.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457,521.88元,增长60.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失地农民保险费支出以及人员工资、保险和目标奖等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72,318.6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5.00元,占0.01%;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64923.30元,占96.97%;卫生健康支出414,602.07元,占0.7%;农林水(类)支出103,593.24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1,180,955.00元,占1.9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572,318.61元,完成预算89.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245.00元,完成预算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人事招考工作滞后,2020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工作推迟至2021年开展。
2.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 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19,556.27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9,517.14元,完成预算8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不再承担公务员培训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30,114.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20,57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3,659.50元,完成预算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7,326,573.57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20,633.40元,完成预算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80,000.00元,完成预算90.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才项目资金需分批次发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9,199.6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4,599.84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56,254.08元,完成预算91.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69,245.82元,完成预算94.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7,424.67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7,177.4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93.24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99,900.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180,955.00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56,056.43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13,161.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842,895.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832.79元,完成预算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729.79元,占7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03.00元,占22.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出境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29.79元,完成预算77.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0,886.86元,增长35.5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元,越野车0辆、金额0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729.79元。主要用于人事劳资工作调研、劳动监察工作、劳动仲裁工作、社保经费催缴清欠工作和就业创业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03.00元,完成预算9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7.00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103.00元,主要用于人事、仲裁、社保、就业等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103.00元,具体内容包括:绵阳各县区人事、仲裁、社保、就业等部门考察交流学习。
外事接待支出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2,895.24元,比2019年增加551,620.88万元,增长24.07%。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余公用经费,在本年实现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定制工作服。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人社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管理及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6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区人社局预算项目,除人事招考项目未完成绩效指标中的全年新招录事业人员人数和公招完成时间外,其余项目均按照年初预算时的三级绩效指标值完成相应的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企业改制人员生活补助””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养老保险”等1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企业改制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0,000.00元,执行数为6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待遇于每月15号之前支付到超龄人员、遗属补助人员及原单位支付人员手中,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改制人员较为分散,管理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财政局将企业改制财政代发资金预算到相关代管主体单位。
(2)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950,000.00元,执行数为17,156,254.08元,完成预算的101.22%。通过项目实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全区稳定的就业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发现的主要问题:就业补助资金存在缺口,资金调度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监督机制。
(3)仲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00.00元,执行数为4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年仲裁案件结案率98%、按期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60%、终局裁决率35%。协助完成2020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区财政财力不足,导致办案人员办案津贴无法落到实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财政协调力度,尽量将办案津贴纳入年初预算。
(4)失地农民保险及退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995,854.32元,执行数为22,840,745.82元,完成预算的114.2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避免死亡冒领社保基金等情况的发生,同时丰富企业退休人员退休生活,提升退休人员幸福感。发现的主要问题:退管经费较少,资金存在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财政局加大退管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同时加强“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自助化认证软件宣传力度,扩展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渠道。
(5)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养老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8,400.00元,执行数为228,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符合困难群众代缴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不重不漏,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体,人员动态变动,需要从民政等部门获取数据,有可能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数据共享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员应保尽保。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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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企业改制人员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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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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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20,000.00 |
执行数: |
62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20,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620,000.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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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月足额发放代发资金 |
2020年全年按月足额发放代发资金,未出现不按时发放或不足额发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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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超龄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发放人数 |
月发放66人 |
1月发放人数66人,全年共减少5个人,12月发放人数61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超龄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发放金额 |
29万元 |
29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原单位支付人员发放金额 |
33万元 |
33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发放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发放时间 |
每月15号 |
每月15号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超龄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月发放额 |
约2.5万元 |
约2.3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代发人员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950,000.00 |
执行数: |
17,156,254.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950,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56,254.0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2020年年度目标:一是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二是提供各类培训3300人次。三是发放各类补贴。四是举办各类招聘会20场次,促进流动人员、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业。 |
提供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服务。加快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向699人拨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为325人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 |
5500人 |
652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失业人员再就业 |
1120人 |
1145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 |
300人 |
424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组织开展招聘会场次 |
20次 |
28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举办创业大赛 |
1次 |
1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答复率 |
询问投诉即时答复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补贴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信访投诉办结率 |
规定时效内全部办结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服务时效 |
只要手续齐备,即时办结,按时办好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社保补贴 |
标准:单位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用 |
为699人支付413.69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每人每月1650元 |
325人享受补贴612.16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创业补贴 |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标准1500元,创业补贴每人10000元 |
267.25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企业吸纳就业奖补 |
每人1000元 |
615人享受补贴61.5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目标 |
通过对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改善以及就业2.0信息系统的升级,新的体系和系统能更精准的解决市民的业务需求。 |
减少市民的经济、时间投入成本,使用本系统的工作人员能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标准、统一服务,工作效率得到提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
<2.49%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银行发放贷款 |
900万 |
915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社会满意度、群众获得感 |
满意率大幅提高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目标 |
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
加快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区政务服务大厅就业综合窗口、镇(街道)便民中心劳动保障窗口、60个社区就业接件窗口为主要服务载体,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劳动者与企业满意度 |
≥90% |
≥92%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仲裁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000.00 |
执行数: |
45,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00.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严格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确保全年仲裁案件结案率98%、按期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60%、终局裁决率35%。协助完成2020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
|
全年,区仲裁委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73件,其中立案受理151件,作出不予决定案件22件,现已结案150件。仲裁结案率99.34%,终局裁决率达48.48%,调解成功率达65.1%。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全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开展业务培训次数 |
1 |
1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案件结案率 |
98% |
99.34%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终局裁决率 |
35% |
48.48%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调解率 |
60% |
65.1%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案件按期结案率 |
100% |
99.33%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目标 |
当事人息诉率 |
60% |
6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仲裁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失地农民保险及退管费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995,854.32 |
执行数: |
22,840,745.8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995,854.32 |
其中-财政拨款: |
22,840,745.8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加强指导各镇(街道)、社区退管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辖区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以便保障退休人员按时领取待遇。 严格按照绵财社〔2013〕16号文件要求,分配拨付所属社区退管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严禁违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为方便企业退休人员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大力宣传四川‘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app.,自助化认证软件。 |
1.企业退休认证人员认证率达到了99%,大力宣传推广“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app软件,方便企业退休人力自助认证。 2..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做到了有序开展,慰问完成率达到了100%,有效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幸福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慰问退休人员数量 |
31500 |
3473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人数 |
31500 |
40664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慰问退休人员完成率 |
≥9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生存认证完成率 |
≥90% |
99%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慰问退休人员完成时间 |
6月底前 |
6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拨付区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经费完成时间 |
12月底前 |
11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慰问退休人员购买大米所需资金 |
89 |
88.19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拨付区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经费 |
74.39 |
74.3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目标 |
退回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基金 |
50 |
35.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退休人员幸福感 |
提升退休人员幸福感 |
通过春节慰问及社区举办文艺活动等方式有效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幸福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退休人员满意度 |
≥90% |
98%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养老保险 |
||||
预算单位 |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28,400.00 |
执行数: |
228,4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8,4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28,400.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全区符合困难群众代缴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不重不漏,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
2020年全区共计为民政提供的2701人全部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代缴人数2701人 |
2701 |
2701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目标 |
代缴居民养老保险100元/人,本级承担50元/人 |
50元/人 |
50元/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民政提供的符合资格人员应保尽保,代缴率100%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目标 |
应保尽保,不重不漏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2020年省级和区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目标 |
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目标 |
各级财政配套基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目标 |
困难群众养老险支出负担减轻程度 |
普遍开展 |
成效明显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指标参保率 |
90% |
95%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
效果 |
效果明显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目标 |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
效果 |
效果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代缴群众满意率 |
≥90%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指事业人员公招、选调等人事招考。
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人才项目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机关单位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三支一扶经费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工作服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指就业促进中心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费及档案数字化建设管理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社保中心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指仲裁专项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人才项目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制补助(款)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项): 企业改制人员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指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企业改制人员生活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失地农民保险费及退管费等。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生活补助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为残疾人代缴的养老保险。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区社保中心;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人才中心、区城乡养保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区仲裁院。
内设局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与工伤保险股,共 8 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游(回游)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稽核、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不再承担失业保险稽核、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再承担仲裁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及管理职责,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不再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由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范畴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专科(职业中学、职业高中)教育等机构由区教体局负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范畴的职业培训机构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职责范围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劳务派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将审批情况通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组织推动本行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过程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支持。
(三)人员概况。
区人社局现有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59名(其中参公编制28名);领导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职数12名(可实行兼职),中层副职数4名。2020年12月实有在编在册人员79人,退休人员18人,临聘人员1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区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66,555,770.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555,770.12元(包括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9,799,713.69元,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6,756,056.43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区人社局2020年财政资金支出59,572,318.61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6,056.43元,占全年财政资金支出的28.13%;项目支出42,816,262.18元,占全年财政资金支出的71.8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情况:区人社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区人社局无经营收入等收入。目前,区人社局共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及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及面试费两个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年初编制预算时,按照非税收入要求纳入年初预算。故预算编制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2.绩效目标制定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的要求,制定部门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设定的绩效目标值较为清晰、明确,根据项目情况尽可能细化、量化目标值。自评得分5分。
1-1-3.预算编制准确性: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对2020年各项收入及支出作了认真的清理,较好的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我局在2020年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收支预算调整中均未涉及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调整。自评得分9分。
1-2-1.预算支出规范性:我局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科目使用资金,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预算支出规范,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没有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费用的情况;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程序报批。自评得分5分。
1-2-2.预算支出控制情况:我局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的偏差程度在10%以内。预算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得分5分。
1-2-3.预算动态调整情况: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调剂额和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均为0。自评得分9分。
1-3-1.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我局项目支出实际进度在6、9、11月分别为7%、64.45%、75.41%,自评得分分别为0.35分、2.86分、1.83分。预算项目支出在12月预算执行进度为85.98%,未达100%的,自评得分为2.58分。故预算完成情况自评得分7.62分。
1-3-2.预算目标完成情况:我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吻合,均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自评得分6分。
1-3-3.预算管理违规记录:我局2020年度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预算管理合规。自评得分2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3-1-1.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照区财政要求按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自评得分2分。
3-1-2.宣传培训情况:我局2020年未在本级财政网站、党政门户网、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得分0分。
3-2-1.绩效结果整改情况:我局针对绩效管理过程(包括绩效目标审查、绩效监控及中期评估和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政策重点绩效评价)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得分2分。
3-2-2.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财政局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并对绩效结果反馈问题全部进行整改。自评得分2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区人社局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等次为优秀,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管理及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1.我局存在的代缴、代发等专项资金较多,资金调拨难度大,导致部分项目工作开展进度滞后。
2.存在项目主体不规范,如企业改制财政代发资金,有代管主体单位的原企业改制人员,代发资金应由主体单位代发,方便人员管理。
3.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三)改进建议。
1.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主动加强与财政局及上级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确保指标及时下达,资金准时到位,保证人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议财政局将企业改制财政代发资金预算到相关代管主体单位。
4.加强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附件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管理职能:区人社局作为区城乡养老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对区城乡养老中心的业务具有监管职责,包含业务办理,资金流向等。
2.项目实施依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96号)、《绵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20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绵人社办〔2018〕62号)。
3.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16号)、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
4.项目的条件、范围、支持方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是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对全部正常缴费人员进行财政补贴,对特殊人群财政代缴。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缴费人员补贴、特殊人群代缴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5.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额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基础养老金发放、特殊人群财政代缴,个人缴费财政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总目标: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繁荣发展与和谐稳定。
绩效目标:确保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00%按时足额规范化发放、对符合代缴条件的特殊人群全部纳入财政代缴范畴,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到位。
3.项目相符及合理性。
资金申请均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申报,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区在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目自评过程,主要先是由区城乡养保中心自查,再通过查看区城乡养保中心业务经办系统数据、会计凭证、业务资料、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我区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级补贴共计601.07万元,其中,缴费人员补贴211.60万元,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代缴9.81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379.66万元。区财政局批复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601.0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我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级补助资金601.07万元,其中,缴费人员补贴211.60万元;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代缴9.81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379.66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申报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200元至4000元,共13个档次,政府补贴为每年40元-200元的标准。基础养老金自2020年7月1日起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05元/月,并对65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对特殊人群代缴每人每年100元。截至目前,资金全部进入基金专户。各项资金支出均按时支付;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进行基金管理。没有违规存储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核算,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进行年度预、决算,确保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运行高效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目前,基金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保待遇支出所需资金由区养保中心向区财政申请,经财政审批后划入基金支出户,待遇支付业务由系统直接与银行对接,资金管理封闭运行,基金安全得以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目前实行的县级统筹管理,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政府补贴主要由中央、省、区分级负责,由区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核算。保证了专款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拨付各类补助资金601.07万元,截至目前,批复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01.07万元,均拨付到位,完成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由于各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增加了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积累,确保了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促进了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的民心工程,通过对参保人员进行政府补助,发放基础养老金等途径,激励了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解决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居民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可持续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地强化了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为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缴费人员进行补贴,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政府发放基础养老金,还有特别是对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代缴,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本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组织实施、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项目自评等级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因财力原因,基础养老金的发放仍然按照最低标准发放,制度吸引力不足,特别是对年轻群体的吸引力不够。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多方式、利用多渠道,实施多方位宣传,耐心细致地给群众讲解相关政策,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城乡居民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群众广泛知晓政策,以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续保缴费率,提高参保积极性。
2、多部门联动合作。加强和民政、司法等部分的合作,实行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