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1223748/202301-0000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1-05
文号: 关键词: 提案

对区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1-05 10:08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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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郜雪岚(等3名)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构建促进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的建议》(第8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作为职能部门,坚持秉承“就业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就业服务,多层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解决好残疾人就业困难,助力残疾人收入水平提升。

一、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创业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区政府建立了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人社、编办、残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加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以及就业援助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之一,区人社局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与区残联等成员单位沟通对接,形

成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合力。二是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了《游仙区“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游仙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优先对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有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三是设立3000万元的稳岗就业保障资金,统筹用于稳岗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以及就业见习基地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稳岗留工,促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二、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一是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扎实推进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与管理工作,实现残疾人家门口就业。2021年以来,全区公岗安置9名残疾人,帮助38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后续还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农村地区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就业。二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设置一定岗位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2021年上半年和2021年下半年,我区设置2个残疾人岗位面向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四级)残疾人公开招聘,已为游仙区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三是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对学籍在区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近三年,已为34名残疾毕业生、128名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共计发放补贴24.3万元,帮助其就业创业。四是支持残疾人创业致富。大力支持对在游仙工商注册登记的失业残疾人员、就业困难残疾人员等各类群体进行不拘形式、不限规模的自主创业,给予创贷资金、创业金融扶持。2019年以来,已为辖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发放创贷扶持资金2人次、35万余元;后续还将积极宣传、大力扶持,对2019年4月24日以后在游仙区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鼓励企业保障残疾人稳岗就业

一是对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单位缴纳部分)。二是大规模开展以工代训,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岗位工作训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减轻企业招人难、培训成本大的问题,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近三年,已为53家企业发放补贴946.14万元,惠及6300余名企业职工,其中残疾人67名。

四、多层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

一是开展残疾人免费培训。积极为广大残疾人及时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推介、招工信息发布等服务,委托认定的培训机构,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提供免费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使残疾人学到1—2项技能。通过培训,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利用学到技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近两年,已为20余名残疾人提供了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二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建立就业困难残疾人需求信息台账,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针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差异性,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宣传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分类筛选用工企业,精准推送一些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信息,切实提高了就业效率。三是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成“零工爱心驿站”及涪江街道、忠兴镇、魏城镇等4个人力资源下层服务站,提供职业规划、岗位介绍等就业服务,让残疾人等群体就近就地享受到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四是保障残疾劳动者劳动权益。针对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近三年,已帮助10余名残疾劳动者维护了合法劳动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积极履职尽责,增添举措、务实推进,推动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残疾人就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希望您和其他委员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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