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51223748/202403-00001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3-22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情况

2024-03-22 16:44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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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建设、后勤保障、信息宣传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编纂、政务协调、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定本系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民生工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综合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配合相关业务股室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信访统计、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和信访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二、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核算以及统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社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依法监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稽核,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检查,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应用,组织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信息资源共享。

三、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全区促进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区失业监测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负责开展全区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组织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博士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游(回游)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游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按照职责权限指导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开选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承担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单位中层机构股级职务的任用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扬工作方案及对象,承担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六、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假期制度,监督企业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履行劳务派遣监督职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牵头负责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规定和相关制度,指导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相关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

七、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八、养老与工伤保险股。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标准,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企业参保职工提前退休条件的审核,负责审核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征地方案中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负责养老保险费缓缴初审。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全区工伤性质认定、行政诉讼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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