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3-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游仙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3-19
文号: 关键词: 职能职责

绵阳市游仙区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简介

2024-03-19 09:50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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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医疗保障局(简称区医保局)是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相关建议。

(四)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落实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

(五)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三)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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