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33909822/202012-0000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构: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1-13
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关于《绵阳市游仙区洪涝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政策解读

2020-11-13 15:48文章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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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8.11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规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效益。为此,特制定《绵阳市游仙区洪涝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进行规范。

二、起草依据

主要包括《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要求,区财政局起草了《绵阳市游仙区洪涝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并已完成相关会签程序,报经区政府审定后制发,已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主要内容

《绵阳市游仙区洪涝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范畴、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原则、资金拨付程序、资金监管体系构建、责任追究。该文件有效期为三年,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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