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02032642 | 收信人: | 陈华斌 |
写信人: | 宋** | 写信时间: | 2019-02-03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182******** |
邮箱: | ***** | 性别: | 男 |
信件来源: | |||
信件主题: | 关于2017年9月夏季入伍士兵的优待金 | ||
信件类别: | 求助 | ||
信件内容: | 根据政策要求,义务兵期间每年是有优待金的吧。我是2017年9月在游仙区入伍的一名战士,但是一直到现在为止游仙区都还没有发放,我想咨询下,为什么?还是说不发了?或者是中间有什么问题吗?一直也没有什么音讯。希望领导关注一下。 | ||
其它附件: | 无 | ||
状态: | 已完结 | ||
回复情况 | |||
处理人: | 区长_陈华斌 | 处理时间: | 2019-03-08 |
回复内容: | 宋鑫琳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区民政局多次与你本人联系,由于你在部队服役通讯工具使用不便等情况(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未能及时的把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你本人。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式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绵府办发〔2013〕46号)的通知,第四条,“对凡是享受优待的对象,各地必须按人数、按优待标准,确保于12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不得漏发,不得截留。 我区民政局已于2018年12月已将2016年9月和2017年9月应征入伍人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和试验区管委会,由各地代为发放。你是2017年9月从四川省电子机械学院应征入伍,且户籍在外地,故无法与你的家人取得联系,影响了你家庭优待金的发放。现你本人的家庭优待金已于2019年2月1日由工商银行绵阳游仙支行代发成功(卡号:621226230801262681),请你注意查收。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好!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