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游仙经济试验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 法》

2020-07-10 15:54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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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帮扶,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完成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7月8日,试验区司法所利用7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辖区39名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 法》。

学习会上,试验区司法所所长将《社区矫正 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对比讲解,《社区矫正共计九章六十三条,重点讲解了新法实施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方式方法的变化,该法律既保护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合法工作、学习、生活等权利,也明确了矫正对象在新《社区矫正 法》中能应当如何配合矫正改造工作;同时对违反《社区矫正 法》的情形以及可给予的处罚进行了强调。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的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在矫正期间内一定严格遵守矫正纪律,服从管理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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