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稳经济政策明白卡——财政篇

2022-07-11 12:17文章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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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

担保增信

1.保费补贴对在我区注册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新增的担保贷款,财政给予企业新增的担保贷款额1个百分点,单户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担保费补贴。补贴对象仅限该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内新增的担保贷款,不含该企业的存量、展期、延期等其他类的担保贷款业务。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0816)2275771

 

2.保费奖励对在规定期间内为我区注册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的新增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财政给予担保贷款额0.5个百分点,单户总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担保费奖励。

适用范围:担保机构

适用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0816)2275771

 

金融支持

贷款贴息

对在我区注册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在各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财政给予新增贷款额最高1.5个百分点,单户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自愿申请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0816)2275771

 

风险分担资金

在我区注册生产经营且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在银行新增的科易贷、乡村振兴贷、创客贷、创业担保贷逾期贷款财政按30进行风险分担。

适用范围:银行

适用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银行提出申请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0816)227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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