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4-01-02 14:28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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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绵游行复决〔2023〕第10

申请人:王某。

被申请人: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袁宗聪,该局局长。

申请人王某对被申请人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在2023224日的举报处理行为不服,向我机关通过邮寄提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王某于202364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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