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案三查”
当前游仙区正处在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游仙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游仙区委、区政府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出台了《绵阳市游仙区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案三查”实施细则(试行)》,本实施细则厘清了职责、理顺了关系,抓实抓细了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案三查”的环境保护制度。这对做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当地环境质量、推动我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游仙区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案三查”实施后,一是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特别是“一案三查”制度的建立——一个违法案件发生后既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责任、又要追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环保办、村社的监管责任。二是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支持监督”的环境保护格局。三是将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到村社、企业,实现了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对环境隐患苗头保持高压态势。四是强化了乡镇环境保护监控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将以前监管不到位、点多面广且分布在乡镇和家庭的小型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纳入环保监管范围,实施“面对面”监管,增加监管频次,弥补监管空白,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 。对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追究,让追责问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以问责促尽责,不履责便问责,倒逼党政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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