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助推社会事业发展

2018-06-19 16:25文章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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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项目突破年”“作风建设年”。为进一步激发部门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积极性,努力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区政府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办法》规定:一是区财政每年预算一定额度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由项目建设推进办实行专户管理;二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根据项目相关情况填报项目前期工作备案表;三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采取预借制管理方式;四是所有借支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当年核算制度。

社会事业项目是民生工程,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办法》的实施,解决项目单位因资金紧张和担心向上争取失败而导致项目谋划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为我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我区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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