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宣镇村(居)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2018-04-08 13:36文章来源: 东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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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宣镇村(居)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加强村(居)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村(居)干部管理办法修定如下:

一、 考核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一)工作纪律。

综合性工作任务完成排名全镇倒数第一,如新农合,小额保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半年或年终综合考核,每次考核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5分,合并扣减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元。

单项性工作任务完成排名全镇倒数第一,如“3+2”书记项目检查,网格化管理每月录入任务,年征兵任务,交管办月检查,残联信息录入更新,计生信息系统维护等纳入全镇考核评比,并接受区级考核排名影响全镇名次在全区后三名的,每次考核重扣年终已得分0.5分,合并扣减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元。

常规性工作出现违规违法案例,如殡葬土葬,计生违法生育,盗伐林木,火灾事故,安全事故,违法建筑,环保污染事故,秸秆焚烧,邪教活动,凡出现一例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2分,合并扣减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元。

(二)会议纪律。

无故缺席会议,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1分,合并扣减会议当月办公经费50元;请假缺席会议,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05分,合并扣减会议当月办公经费20元。

会议迟到、早退,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01分,合并扣减会议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元。

会议期间会场内不得接、打电话,出现一次电话铃响,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01分,合并扣减会议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元。同场会议次数不限。

(三)值班纪律。

汛期值班资料不齐,会议安排不落实,值班公示不规范,镇上专项检查全镇排名倒数第一,或情况最差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己得分0.2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元;区上专项督查被点名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己得分0.5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元;市上专项督查被点名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1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元。

汛期值班人员脱岗被镇督查或电话抽查无人接通报,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1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元;被区督查或电话抽查无人接点名通报,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2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元;被市督查或电话抽查无人接点名通报,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5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元。

(四)信访纪律。

群众个访到镇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1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元;群众个访越级到区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己得分0.5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元;群众个访越级到市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1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元;群众个访到省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2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0元;群众个访到京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5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0元。

群众群访到镇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0.1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元;群众群访越级到区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己得分0.5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元;群众个访越级到市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1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0元;群众个访到省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2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0元;群众个访到京被登记的,每次重扣年终考核已得分5分,合并扣减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0元。

二、 考核正面清单及奖励办法

  (一)综合性考核全镇前三名,如新农合,小额保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半年或年终综合考核等,每次考核追加村年终已得分1、0.8、0.6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400、300、200元。

    (二)单项性工作任务完成排名全镇前三名,如“3+2”书记项目检查,网格化管理每月录入任务,年征兵任务,交管办月检查,残联信息录入更新,计生信息系统维护等纳入全镇考核评比,每次考核追加年终已得分0.5、0.4、0.3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150、100元。

(三)集体工作受镇表彰的,如七一表彰,党建经济群团表彰等,依据文件每次追年终已得分0.2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元;集体工作受区级表彰的,如七一表彰,党建经济群团表彰,“3十2”书记项目,农业工作等,依据文件每次追年终已得分0.3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元;集体工作受市级表彰的,如七一表彰,“3十2”书记项目,卫生计生,农业工作等,依据文件每次追年终已得分0.4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0元。

(四)个人先进事迹受镇表彰的,如七一表彰,党建经济群团表彰等,依据文件每次追加村年终已得分0.1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20元;个人先进事迹受区级表彰的,如七一表彰,党建经济群团表彰,“3十2”书记项目,农业工作等,依据文件每次追年终已得分0.2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元;个人先进事迹受市级表彰的,如七一表彰,“3十2”书记项目,卫生计生,农业工作等,依据文件每次追年终已得分0.3分,追加考核当月村(居)办公经费100元。

(五)常规性工作全年没有发生案例的,如殡葬无土葬,计生无违法生育,安全无事故,秸秆无焚烧,会议全勤,党员干部无违纪等七大类,每年12月30日给予村(居)每项追加年终考核分0.1分,每项追加当月村(居)办公经费50元。奖励项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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