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涪江街道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2018-01-24 12:07文章来源: 涪江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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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游涪工委发20188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涪江街道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街道机关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公物管理制度》、《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公物管理制度

3.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3日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印章

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街道机关公章的使用程序, 加强公章管理,现对党政办管理的印章“中国共产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工作委员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内设机构、管理部门印章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工作委员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印章类型为手盖式,由党政办负责按规定妥善保管,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司印。印章主要用于相关文件、合同、奖状、审批表等材料的司印。

二、“中国共产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工作委员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印章原则上不得外借。凡需要外借办事的,须说明外借理由,由主要领导同意,做好备案登记,外借过程原则上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非街道机关在编干部不得外借公章。

三、用印审签规定。

“中国共产党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印章原则上由党工委书记审签后方可使用,涉及资料报送等一般事务可由分管党工委委员审签,涉及人事问题必须由党工委书记审签;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印章原则上须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签后方可使用,涉及综治、城管、社计、劳保等一般性事务和资料报送由部门负责人审签后交分管党政领导审签,涉及资金和工程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由街道办主任审签,证明资料需要用印的,须由社区先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可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班子成员审签;复印资料需要用印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班子成员审签。

印章使用实行谁审签(批准)、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司印人员未按规定擅自司印的,由司印人员承担责任。

四、使用党工委、办事处印章必须登记备查,登记内容包括印件名称、盖章日期、批准人、经办人、印件份数等,党政办负责登记备查,部门须将领导批示原件和签章的文件(材料)存档备案,涉及公文印发和合同的应交党政办存档。

五、街道办内设机构和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刻制印章,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印章的使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党政领导审签同意,经办人员登记备查。因内设机构和管理部门撤销、合并等停止使用的印章,统一交党政办登记并按规定销毁。


附件2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机关公物

管理制度

 

 为提高街道机关行政效率,节约行政经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办公用品和工作工具(简称公物)的管理办法。

 一、街道机关使用的一切公物由党政办统一购置、保管、发放和登记,均为街道办事处所有。

二、街道办工作人员领取公物时实行领取登记签字制度。

三、日常办公用品

 1、日常办公用品属低值消耗品,包括纸张、信封、文件纸、信笺、碳粉、笔记本、笔、墨水、涂改液、胶水、装订用品、文具架、邮票等等。

2、日常办公用品除统一印制的信封、文件纸、信笺之外,由各办(所、中心)根据需要和节约原则提出购买目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到指定商店(文具店)统一购置并发放(实行领取签字制度),或由党政办签字盖章后由办(所、中心)人员到指定商店(文具店)购买,如指定商店或文具店没有目录中的商品,需要到其他商店采购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四、耐用性公物

1、耐用公物属固定资产,包括各类电器、电脑、通讯设备、光学设备、印刷设备、汽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书架等。

2、耐用公物由党政办统一登记造册,需使用者经分管领导及党政办主任同意后领用,领用期间领用人对其领用公物妥善使用保管,使用完毕归还办公室。

3、如耐用公物需要更换重要零部件或维修,由领用人或党政办负责行政工作的干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实,并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维修

4、耐用性公物原则上不外借,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借时,须经党政办主任批准。外借公物归还时,原领用人或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的干部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如因外借而损坏或丢失,由借用人赔偿,原领用人或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的干部负责追偿。

五、因接待和工作需要,需购买一般生活用品(如茶叶、纸杯、餐巾纸等),经党政办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到指定超市购买。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1、公文处理。必须根据《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执行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公文,做到准确、及时、安全、高效、不泄密。

2、收文管理。来文由专人接收、登记,党政办送主要领导阅示,按照领导批示及时转相关分管领导、经办人办理,文件办毕后,应及时退回党政办归档。密级文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发文管理。需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文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拟稿,街道综合性文件由党政办拟稿,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党政办核稿,党工委文件和联合文件报书记签发,办事处文件报主任签发,书记、主任因公外出时间较长,由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签发;党政办凭领导审批件盖印。未经核实的文稿领导不予签发,领导未签发的文稿不得印发。

4、公文办理须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办公室登记办理结果

5、文书立卷归档

(1)立卷归档的范围。①凡有可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外来文件、传真电报、重要参阅件、资料等,均属于归档范围。②凡本机关制发的各种文件、出版物、简报、讲话稿,以及印模、照片、音像制品,包括定稿和底稿等均需立卷归档。

(2)立卷归档办法。凡外来文件材料和党工委、办事处发文,由党政办整理归档(存两份);党工委会议记录材料,由会议记录人整理后交党政办归档;各部门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整理后交党政办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应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分类有序进行。

(3)归档注意事项。①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必须使用黑色笔签批,在公文稿纸装订线内书写。②公文办完后,党政办应及时将文件定稿、底稿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送交档案室保存。③其他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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