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芙蓉溪试验区段河道管护协会会长职责

2017-08-14 09:33文章来源: 经济试验区
字体:【    】 打印

第一条  按照河道管护代表大会章程,负责辖区相关河道、水库、塘堰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  适时制定年度河道、水库、塘堰管理计划。

第三条  及时向主管单位报送相关工作计划。

第四条  安排协会会员认真履行各自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负责做好河道、水库塘堰管理、巡查、处理的相关工作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  负责中小河流项目治理工程监督。

第七条  负责做好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