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游仙高新区管委会,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川办发〔2020〕36号)、《绵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绵府办发〔2020〕18号)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一)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坚持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深入实施《绵阳市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防控规范性文件法律风险,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监督工作。
二、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
(四)强化政策支撑。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标国内一流和四川领先,制定相关领域改革举措。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集中宣传,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整改,确保应审尽审、应改尽改。
(五)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省平台应接尽接、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场景式清单梳理,加快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应用。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向镇村延伸,提升镇村服务惠民能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开标、评标,远程电子监控全覆盖。
(六)创新监管措施。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全区2020年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反垄断线索排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七)加强法律服务。聚焦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健全外来企业投诉、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贸易救济预警机制,引导企业防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提高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综合能力。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园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整合区级部门派驻基层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推动经济发达镇和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九)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接实施《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行“一目录”“四清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建立健全精准执法、预警提示、容缺执法、柔性执法等配套措施,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执行好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等地方标准。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
(十)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依托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接归集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数据,实现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公示、一站查询。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执法人员计算机化考试,探索研究“智慧执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加强疫情期间、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
四、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十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十三)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科学管理,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优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区级政府公报体系。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十四)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绵阳市游仙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进一步加强纠纷调解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试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强化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抓好行政裁决工作,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强力推进多元化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率100%。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建立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通报制度。贯彻落实《绵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落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十六)清理规范乡镇职权。厘清区镇两级职责权限,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梳理村(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推动镇(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十七)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游仙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验收“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法治周周行”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动态管理“游仙区会前学法课题库”。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九大”法治创建,夯实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打造法治示范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十八)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统筹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基础性作用。完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
七、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十九)积极争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游仙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全面对照指标体系,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全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八、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绵阳市游仙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强化法治政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评估考核。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力度。对标《四川市县法治指数》,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游仙建设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平时的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督察等发现的问题纳入动态考评,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本工作安排确定的工作任务,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不能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在各地各部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中予以体现。
附件: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
工作台账
附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台账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
(一)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
1.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
区卫健局 |
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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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
区司法局 |
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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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实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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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 |
5.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坚持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
区政府办 |
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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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 |
区政府办 |
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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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入实施《绵阳市游仙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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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
8.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防控规范性文件法律风险,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
区政府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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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监督工作。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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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 |
(四)强化政策支撑 |
10.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标国内一流和四川领先,制定相关领域改革举措。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营商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11.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政策法律集中宣传,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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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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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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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整改,确保应审尽审、应改尽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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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政务服务 |
15.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政府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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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省平台应接尽接、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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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场景式清单梳理,加快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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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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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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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向镇村延伸,提升镇村服务惠民能力。 |
区民政局 |
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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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开标、评标,远程电子监控全覆盖。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政府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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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监管措施 |
22.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
区委编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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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制定全区2020年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司法局、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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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强反垄断线索排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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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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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区发改局 |
区行政审批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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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法律服务 |
27.聚焦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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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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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健全外来企业投诉、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区司法局 |
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合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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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落实贸易救济预警机制,引导企业防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提高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综合能力。 |
区商务局 |
区经合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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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3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
区委编办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3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园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整合区级部门派驻基层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推动经济发达镇和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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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3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接实施《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区司法局 |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绵阳市游仙生态环境局、区人社局、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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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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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推行“一目录”“四清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建立健全精准执法、预警提示、容缺执法、柔性执法等配套措施,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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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执行好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等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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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 |
区卫健局 |
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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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
38.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
区司法局 |
区行政审批局、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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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依托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接归集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数据,实现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公示、一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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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执法人员计算机化考试,探索研究“智慧执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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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
4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
区司法局 |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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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加强疫情期间、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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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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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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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
(十二)自觉接受监督 |
45.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 |
区政府办 |
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46.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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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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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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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深化政务公开 |
49.认真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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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科学管理,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优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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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区级政府公报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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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
区卫健局 |
区政府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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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
(十四)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53.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绵阳市游仙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进一步加强纠纷调解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 |
区司法局 |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5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试点“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强化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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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抓好行政裁决工作,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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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强力推进多元化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
区信访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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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57.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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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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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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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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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建立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通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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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贯彻落实《绵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落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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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
(十六)清理规范乡镇职权 |
63.厘清区镇两级职责权限,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委编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64.梳理村(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
区民政局 |
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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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推动镇(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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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
66.深入实施《游仙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验收“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
区司法局 |
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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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法治周周行”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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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动态管理“游仙区会前学法课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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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完善村居(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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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九大”法治创建,夯实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打造法治示范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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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
71.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统筹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和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基础性作用。 |
区司法局 |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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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完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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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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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
(十九)积极争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
7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游仙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全面对照指标体系,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75.在全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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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 |
76.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绵阳市游仙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强化法治政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
区司法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77.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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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强化评估考核 |
78.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
区司法局 |
区委绩效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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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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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对标《四川市县法治指数》,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游仙建设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平时的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督察等发现的问题纳入动态考评,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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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牵头单位:负责推进、督导、检查、落实本项目工作任务,收集汇总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2.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规定,负责全面推进、落实,将各项工作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实效,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