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新桥镇桩子社区二社征地界线确认公示
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新桥镇桩子社区二社征地界线确认公示
依据四川省国土局《关于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川国土函〔1994〕156号)文件精神:“同意征用绵阳市游仙区新桥桩子村一社、二社、双桥村二社耕地200010平方米(合300亩),(其 中桩子村一社66670平方米、二社113339平方米、双桥村二社20001平方米),作为全省一百个小城镇试点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当年报征过程中未对土地征用界线进行明确。现经新桥镇人民政府、桩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证实,位于桩子社区二社芙蓉路以西、芙蓉路东段以北、芙蓉溪以东,经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所实地勘测和宗地所在社区确认,面积13.38亩,属于当年绵阳市新桥镇小城镇试点建设征用土地范围内,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5天内以电话的形式与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董丹,联系电话:0816-2582198。
特此公示。
附件:1.四川省国土局关于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川国土函(1994)156号)
2.新桥镇桩子村社区拟入库范围示意图
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代章)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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