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1-09-27 13:59文章来源: 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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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

游仙区、仙海区、科学城的申请人由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在游仙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游仙区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驻游仙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仅限在游仙区行政辖区内高校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普通话水平。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在游仙区教体局指定的医院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8日至10月29日。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地类型”选择。社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1届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2)认定机构与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均选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3)“个人承诺书”和电子照片提交。“个人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申报界面下载打印,用黑色签字笔签名后再扫描或拍照上传(内容务必清晰);电子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免冠jpg格式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要求,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否则无法正常申请。

(4)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于2021年10月11日—10月26日(节假日及星期天除外)上午8:00至12:00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科参加体检(由于三医院体检人多,请体检者8:00前侯检可一次体检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者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写明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体检项目不一样),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自己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格检查表》。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本人携带申报材料于2021年 11月1日- 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到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501办公室(游仙区东津路30号青少年活动中心5楼)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绵阳市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在游高校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读证明一份。

(4)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按要求在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证书发放

请认定通过人员于12月10后(节假日除外)在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501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领取证书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证书发放支持邮寄;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盖上委托者手印的委托代理书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现场确认点名称,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五)咨询电话:0816-2292766。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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