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2021-11-19 16:00文章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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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梁红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62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在游仙区神原小区店外堆放物品,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3

2021-6-7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钟小兰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63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游仙东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3

2021-6-7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锐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64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游仙东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3

2021-6-7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万里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69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中经路11号外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8

2021-6-15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仁礼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1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新民街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4

2021-6-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缪兴蓉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2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新民街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4

2021-6-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隆伟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3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新民街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4

2021-6-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廖波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4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新民街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4

2021-6-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黄兴菊

绵游综执罚决〔2021〕第040008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在游仙区仙桃街12号占用城市道路装修作业,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100元

2021-5-25

2021-6-9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刘江

绵游综执罚决〔2021〕第040009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在游仙区游仙街道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6

2021-6-10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母全民

绵游综执罚决〔2021〕第040010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在游仙区游仙街道百乐汇路口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7

2021-6-11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叶玉兰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20066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芙蓉溪路7-10号外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0

2021-6-4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廖小琼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20067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开元北街11-8号外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5-28

2021-6-15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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