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2021-12-02 18:24文章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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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杨斌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80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老龙山临时市场外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17

2021-7-2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顾学秋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81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游仙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18

2021-7-5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斌吉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82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游仙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0

2021-7-5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依琦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83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中经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1

2021-7-6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费国云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84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游仙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3

2021-7-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邹波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10085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中经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4

2021-7-9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赵旭钦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20079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6号外人行道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11

2021-6-2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赵建

绵游综执罚决〔2021〕第040012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在游仙区游仙街道游仙路1736号擅自占道进行宣传,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200元

2021-6-18

2021-7-5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春燕

绵游综执罚决〔2021〕第040013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在游仙区游仙街道百乐汇广场擅自占道进行宣传,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200元

2021-6-23

2021-7-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尚国均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5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大河路兰台府小区外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3

2021-7-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蒋红英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6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龙嘴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4

2021-7-9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潘红梅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7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龙嘴路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4

2021-7-9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仁东

绵游综执当罚决〔2021〕第060048号

违反《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在游仙区小枧镇大河路兰台府小区外占道经营,拒不改正。

《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罚款

处罚款50元

2021-6-23

2021-7-8

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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