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仙鹤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仙鹤镇河(湖)长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场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河湖管
理保护决策部署,因人事变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仙鹤镇河(湖)长制组成人员名单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河长、河长
总 河 长: 何昇林 党委书记
常务副河长: 商俊成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级河长: 刘 杰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欣忆 党委副书记
李 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
刘 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舒友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赵 杨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董美辛 副镇长
邹 刚 副镇长
二、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刘杰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主任:宋坤 经发办主任
成 员:各办全体成员、场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仙鹤镇镇级河长名单
附件2:仙鹤镇村级河长名单
附件3:仙鹤镇社级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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