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桥镇镇村社三级河长的通知

2021-11-16 13:58文章来源: 新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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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桥镇镇村社三级河长的通知

 

直属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镇河湖管理保护,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因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新桥镇镇、村、社三级河长进行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  任俊洁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河长:  杨华容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级河长:  林有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

范思思   委副书记

姜佳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何虹静   党委委员、副镇长

                雷锦雨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副镇长

方浦源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河长办公室成员: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各直属党组织负责人、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由杨桂林(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胥世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成方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驻村干部负责协助所驻村(社区)的河长制工作,各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所联系河(库)长的巡河(库)工作。

根据区河长制办公室要求,河长负责的河流干流及湖库属必巡范围镇级河长定期巡查每旬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定期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社级河长定期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巡河员定期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其中,芙蓉溪、小芙蓉溪新桥镇河段镇、村、社级河长,每月使用河长制云平台手机APP进行巡河)。实现河两岸无乱栽种现象,河道、河岸及周边环境整洁,生活污水无直排现象,无电毒炸鱼现象、禁渔期无垂钓捕鱼现象,水质监测达到四川省水质要求标准的管护目标。河长定期巡查河过程中,要对各河逐段进行拍照,对重点现场进行摄像,影像资料及巡查记录应交河长制办公室存档镇、村、社级河长或巡河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可直接处理的应及时组织处理,并将整改前、中、后照片报镇河长制办存档,做好相关记录。涉及执法工作或本级无法处理的应拍照记录,交由镇河长制办统一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1.新桥镇镇级河长名单

      2.新桥镇村级河长名单

          3.新桥镇社级河长名单

新桥镇三级河长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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