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二、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
四、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五、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六、不准炼山造林;
七、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八、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九、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十、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新桥镇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电话:0816-277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