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防火于“未燃” 森林防火记心间

2023-03-31 11:26文章来源: 新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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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

二、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

四、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

五、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六、不准炼山造林;

七、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八、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九、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十、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新桥镇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电话:0816-277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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