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挂帮包”责任制的通知

2024-01-11 14:00文章来源: 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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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场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挂帮包”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魏城镇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项干部包村(社区)、包村公路、村(居)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挂帮包”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魏城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龙浩宇    镇党委书记

       李浩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任长彦    镇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

        李  伟    镇党委副书记

        赵勇帆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

        杨  庆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佳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任丽军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徐国东    人大副主席

        何善豪    副镇长

        李  享    副镇长

        张朕源    提名副镇长

        杜  兵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魏城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设在镇应急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杨军同志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落实“挂帮包”责任

对镇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干部包村、包村公路,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负责一个村公路;村(居)委员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包村(社区)的车辆安全、重要路段。驾驶人要具体明确到村两委班子成员。

1.每名驻村领导要熟悉驻村(社区)道路情况、安全隐患点位和潜在风险隐患。

2.驻村领导要统筹驻村干部合理分工落实责任。

3.驻村领导对驻村道路定期检查,及时反馈道路安全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根据建立的辖区车辆台账,由村(居)委会将责任分解到各村干部,并将分解情况报镇交管办备案。

2.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告、周巡查、月排查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将当天农村道路情况报劝导员微信群。

3.交管办协调组织派出所等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定时上路巡查,督促整改隐患,确保农村道路安全。

4.要全覆盖落实安全提示、宣传教育、违法劝导等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先进科技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提示。

5.优化利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互通平台,快速便捷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包片、包村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递补并报综合办备案,村(社)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递补并向镇应急办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委员会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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