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魏城镇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4-03-05 11:43文章来源: 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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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场镇各单位: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整治马路市场行为,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魏城镇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魏城镇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魏城镇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为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镇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净化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魏城镇范围内国省干道占道经营进行清理;对县、镇、村道的赶集和农村集市进行规范。

二、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整治对象

魏城镇辖区国、省干道及县乡村道路。

四、工作原则

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执法,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

五、整治内容

清理整顿占用公路进行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洗车、修理、加水等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以及占用公路打场晒谷、堆放杂物、举办婚丧喜庆活动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现象。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对已形成的路边集市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对流动商贩较多,但未形成集市的合理规划建设小型集市。同时,加强市场周边秩序的日常监管执法。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排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道路的巡查,对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和洗车、修理、加水等占道经营和行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宣传发动,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摊贩、商户进行劝阻,要求在即日起自行停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听劝阻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执法现场的各类安全防范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依法打击处理妨碍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问题。

(三)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以此次规范整治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为契机,建立健全镇村二级联动、多部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七、职责分工

(一)镇交管办:统筹协调马路市场集中整治工作。

(二)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进行政策宣传、劝阻,联系村领导要加强对村社区的指导,落实各村责任;负责合理规划、设置小型集市。

(三)村建办:负责道路巡查,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接区运管所进行执法予以取缔,依法清理、查处道路上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四)镇社会治理办:负责场镇道路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工作,市场周边秩序的维护。

(五)魏城派出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交警三中队:负责加强路面巡查,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在公路沿线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协助清理查处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负责维护集中整治期间的交通秩序。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为组长,应急办、交警三中队、派出所负责人为副组长,镇机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魏城镇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各村社区要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路边摊点经营户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公路边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公路沿线占道经营、作业行为和马路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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