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获中央文明委通报表扬

2021-01-18 16:04文章来源: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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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经省文明委复查验收并报中央文明委审查通过,游仙区检察院第二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得到中央文明委的通报表扬。

三年来,游仙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检察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事业的总抓手、源动力,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队伍素质、机关活力、执法形象、工作业绩显著提升。

我院连年被市检察院、游仙区委评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该院查办的多起案件获评全省、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三年来,全院共有21个集体、1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全省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成绩突出个人、敬业奉献“四川好人”、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三年来,我院共办理的案件零瑕疵、无超期,未出现一起因不规范、不文明司法引起的“问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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