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区第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09-04 10:09文章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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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治霖、王婧入代表:

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噪音扰民执法管理,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两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游仙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言献策,这为我局今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局对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噪音扰民执法管理,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建议》(第6号建议)高度重视,会同区公安分局、游仙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噪声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和改善我区声环境,为广大市民建设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结合机构改革推动部门明确职能职责。职能明确、责任清晰,是政府部门更好为民服务的重要基础。按照目前工作实际,公安部门负责广场舞活动音响器材噪声、麻将馆娱乐活动噪声、商业活动高音喇叭噪声及生产生活中偶发性噪声的监管和查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设施设备噪声的依法查处,住建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工地范围内噪声的监管查处,环保、交通运输等各相关部门均依法履行各自主管行业内噪声污染的执法检查工作。正如两位代表所言,噪声污染涉及部门多,且存在职责交叉等问题,不利于该项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局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当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绵阳市游仙区集成改革试点契机,配合区委编办并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厘清职责边界,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噪声污染、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职能交叉、职责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目前,区委编办正在梳理和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待清单出台后将有效提高噪声扰民等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和治理效果。

二、探索建立噪声污染协调处理工作机制。下阶段,在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探索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和查处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通报相关领域噪声污染案件线索和投诉信息。建立协调处置机制,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噪声污染案件线索,及时转主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涉及多部门的噪声污染问题及时会商解决,积极开展群众反复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同参与、联合处置。建立通报机制,对重大和典型噪声污染案件的调查处置,各相关部门协调一致,避免多头重复执法。

三、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噪声扰民违法行为。噪声污染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健康,长期以来,区级相关部门努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和查处工作。区公安分局加强对使用音响器材的各类群众性活动的管理,对广场舞活动进行了限时、限地域、限音量管理,在保障群众休闲娱乐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加强室内娱乐活动的管理,对部分麻将馆噪声的问题限时进行整改,要求安装隔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加强对生产生活中偶发性噪声的监管,对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制止,并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对不听制止的给予罚款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对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噪声污染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配合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巡查和执法力度。区住建局对区管建设项目内运输渣土车辆、施工噪声等的监管和执法检查,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管控,为考生晚间休息保驾护航。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喊客拉客运营车辆的不文明行为噪声的管控,均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下阶段,我们同各个有执法清单任务的单位一道客服时效性强、取证难等问题,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典型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并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局及全区各项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