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农村传统文化建设的建议

2023-03-02 17:03文章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绵阳市游仙区委员会机关
字体:【    】 打印

农村传统文化在农村文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也是乡村全面振兴中的文化振兴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农村传统文化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农村落地见效。近年来,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现代文化的发展,传统文化的建设出现了“下滑”趋势:一是农村传统文化传承乏力,面临“后继无人”;二是农村传统文化活动难觅“踪迹”,乡情、乡愁、乡味显得“清淡”;三是农村传统文化的发展管理机制需要完善。

为此,建议采取“继承+创新”的改革方式推动我区农村传统文化不断发展,既保留住农村传统文化的艺术精髓,又显现出新时代的文化特点。

一、再定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更新完善农村传统文化“台账”。掌握农村传统文化发展动态,按类别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具体发展措施。明确农村传统文化牵头人,挂牌建立传统文化工作室。做到“人员清、项目明、措施硬”。

二、再育人才。按照传统文化类别和要求,有针对性地选培传承人才:提倡“师徒传授”,采取专门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等多方式培育传统文化人才;探索建立农村传统文化人才培育基金,落实项目支持,为人才的培育提供资金保障;加强校地合作,将传统文化人才纳入高校招生范围,不断提升传统文化人才素质。

三、再建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因地制宜组建传统文化机构(公司、队、团等),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合法营运活动。按照“现代化、生活化、社会化、教育化”的发展方向,扎实抓好农村传统文化的管理发展。结合农村特点,及时安排各类传统文化活动,特别是春节等重要节日的“农村文化大餐”(唱戏、舞狮、舞灯、坝坝电影、庙会等),既有乡情,又能触动乡愁,还能留住乡味,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生活,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共绘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

四、再强监管。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传统文化的监督管理,要落实专门人员,从文化内容、表演形式、演出人员、经营方式等全方面全过程进行审核把控,确保传统文化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调,不走偏“不乱来”,当好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的“传播者”,人民群众跟党走的“带路者”,切实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