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体检公告

2019-06-2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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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8日(星期一)早上7:00。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集中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政府机关会议厅门口(治平路)(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

三、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30元左右)。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第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因未按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6.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7.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8.体检结果、考察、拟聘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