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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调整游仙区 2020 年征兵体检工作组的 通 知

    2020-07-29 09:50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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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征兵办、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征兵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征〔2020〕32号)精神,根据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及市、区征兵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征兵工作,坚决防止在征兵体检组织实施中引发疫情传播扩散和将新冠病毒感染者征入部队,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游仙区2020年夏秋季征兵体检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兵体检工作要求

    (一)游仙区2020年征兵体检组设在游仙慈济中学院内,组长由区卫健局局长樊远兵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卫健局副局长任化军同志担任,成员从各医疗卫生单位抽调组成(名单见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和承担全区的征兵体检工作。

    (二)体检站实行“封闭式”体检,凡负责体格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新调整后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省、市有关征兵体检工作的规定。凡参加体格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掌握标准,注重体检细节,仔细询问病史,严把体检质量关。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签订廉洁征兵体检责任书,如有体检问题退兵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征兵体检工作是一项针对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确保兵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质量建军的一项基础工作。因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这项工作,凡有抽派任务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调整和安排好被抽调人员的工作,确保抽调医务人员准时到位参加体检,按政策规定落实好被抽调人员的相关待遇并给予补休假3天。

    (四)2020年征兵体检工作时间安排附后(见附件2),被抽调人员务必带上工作服和有关体检器材,于月7月31日上午9:00在区疾控中心一楼集合进行核酸检测,10:00在游仙区卫健局6楼会议室报到参加培训(会议时间一天),进行新的体检标准培训和体检器材校正,并签订廉洁征兵体检责任书。

    二、征兵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为做好2020年征兵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征兵体检工作及时、安全、有效开展。由区疾控中心派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负责对体检站相关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宣教、培训、指导和监测等;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派出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负责对体检站和周边区域的公共卫生落实及疫情防控巡查、监督和指导等(名单见附件1)。

    (二)健康监测。涉及体检期间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进站工作上岗前14天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在及时诊疗同时向联络员报告,进站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体检工作;体检期间,请随身携带《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以备查验。应征青年上站体检前,各地各高校要组织疫情排查和不少于14天的体温检测,并上交《疫情排查表》,出示体检前1日健康码,由区征办派员负责逐人审核疫情排查情况,进站前逐人进行体温测量,体温≤37.3℃方可进站。

     

    附件:1.游仙区2020年征兵体检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2.征兵体检工作时间安排表

    3.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游仙区2020年征兵体检工作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樊远兵(区卫健局局长)

    副 组 长:任化军(区卫健局副局长)

    联 络 员:肖冬梅(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崔丽霞(区卫健局公共卫生股股长)

    黄  英(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

    一、体检组:

    总    检:黄  新(石马中心卫生院主任医师)

    唐拂晓(涪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医师)

    内    科:文福周(组长 富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陈  羽(涪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血    压:黄  林(组长 区人民医院护士)

    张沥方(区中医医院主管护师)

    外    科:陆  林(组长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杨剑辉(区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 龙(新桥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李术林(区人民医院医师)

    朱中建(区中心医院执业医师)

    身份核实:唐  璐(区中医医院护师)

    五 官 科:周  琨(组长 刘家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刘建斌(市三医院医师)

    眼    科:刘堂兵(组长 市三医院主治医师)

    韩晓红(富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护师)

    色    觉:李玉婷(市三医院主管护师)

    听力、嗅觉:蒋志蓉(区妇计中心副主任护师)

    放    射:刘远祥(区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常  勇(区中心医院住院医师)

    检    验:肖  辉(组长 区疾控中心主任检验技师)

    李长琴(区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赵  昂(区人民医院副主任检验技师)

    贾  松(区妇计中心副主任检验技师)

    吴  娟(区中医医院主管检验师)

    黄章云(区中医医院检验师)

    唐  莹(区疾控中心检验师)

    心理检测:巩军玲(组长经济试验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护师)

    贾顺芳(刘家中心卫生院主管护师)

    罗翊均(区中心医院护士)

    超    声:田红军(组长 区疾控中心医师)

    王  倩(区妇计中心主治医师)

    陈婷婷(小枧沟中心卫生院医师)

    夏丽娟(涪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护师)

    心 电 图:廖  敏(组长 忠兴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梁  俊(玉河中心卫生院助理医师)

    杜桂琼 (魏城中心卫生院护师)

    二、疫情防控组:

    组  长:魏  新(区疾控中心执业医师)

    成  员:丁晓菊(区疾控中心执业医师)

    王  丽(区疾控中心主管护师)

    三、卫生监督组:

    组  长:张荣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张轶霖(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副股长)

    林  颖(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员)




    附件3

    健康监测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备用联系方式

     

    常住联系地址

     

    体温和症状自测

    日期

    体温℃

    特殊症状

    7月21日

     

    □无□有,症状:

    7月22日

     

    □无□有,症状:

    7月23日

     

    □无□有,症状:

    7月24日

     

    □无□有,症状:

    7月25日

     

    □无□有,症状:

    7月26日

     

    □无□有,症状:

    7月27日

     

    □无□有,症状:

    7月28日

     

    □无□有,症状:

    7月29日

     

    □无□有,症状:

    7月30日

     

    □无□有,症状:

    7月31日

     

    □无□有,症状:

    8月1日

     

    □无□有,症状:

    8月2日

     

    □无□有,症状:

    8月3日

     

    □无□有,症状:

    流行病学史调查

    近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含境外)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无□有

    近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无□有

    近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含境外)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无□有

    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无□有

    备注

    1.特殊症状是指: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2.体温和症状自测在上站体检或集中封闭管理前14日开始,每日如实填写。

    3.流行病学史调查在上站体检或集中封闭管理前1日如实填写。

    4.本表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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