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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2020-07-31 10:39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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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监管所、机关各单位:

    现将《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及市、区食安办的通知要求,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职能职责,结合游仙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营利。

    (二)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考核情况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三)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五)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六)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八)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九)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十)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十一)整治中小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

    (十二)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

    (十三)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情况。

    四、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督促学校(幼儿园)、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并督促员工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认证。(牵头领导:唐勇,牵头单位:餐饮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股)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牵头领导:唐勇,牵头单位:餐饮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股)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牵头领导:唐勇,牵头单位:餐饮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4.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牵头领导:唐勇,牵头单位:餐饮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牵头领导:赖光俊,牵头单位:协调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餐饮股)

    (二)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6.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牵头领导:唐勇 牵头单位:餐饮股 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股)

    7.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牵头领导:李万银 牵头单位:市场主体股 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餐饮股,执法股、法规股)

    8.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牵头领导:唐勇,牵头单位:餐饮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

    (三)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处置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的投诉举报事项。(牵头领导:唐勇,牵头单位:餐饮股,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消保股)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工作(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0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切实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扎实推进(2020年7月31日-2022年9月20日)。根据本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总结(2022年9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区域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区局将联合区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委员会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通报到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底线意识,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争取政策支持。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部门配合。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

    1.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区局餐饮股。

    2.每年7月3日、12月18日前,各监管所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到餐饮股。2022年12月18日前,各监管所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联系人:餐饮股  杨春蓉

    联系电话:0816-2284130   电子邮箱:280617298@qq.com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

    2.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3.四川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立案查处明细表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倪永贵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勇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慧凌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高  翔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万银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赖光俊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药安全总监

    王  欢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各监管所所长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由唐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和落实。餐饮股杨春蓉同志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联络员,负责上下沟通协调、汇总上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情况等。各单位积极履行职责。


    附件2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督促整改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注:行政处罚立案数要与立案查处明细表一致。


    附件3

     

    四川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立案查处明细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违法自然人名称

    涉嫌违法事实

    给予行政处罚种类

    罚没金额

    备注

    1

    例:XX县XX镇XX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

     

     

     

     

     

     

    3

     

     

     

     

     

     

    4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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