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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游仙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建成区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的通知

    2021-08-18 15:45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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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公共场所随意焚烧香、蜡、纸钱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极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为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推进扬尘污染管控和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河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1中元节期间自即日起至8月23日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进行焚烧祭祀的有关事项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镇(街),区级相关部门通过横幅标语、微信、广播、宣传栏、通LED、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奠方式。

    二、加强重点区域防控。中元节期间,严禁在城区范围主次道、背街小巷、河道沿岸、铁路沿线、地下通道、绿地、公园、广场游园、车站、桥梁、宗教场所、居民小区、楼庭院落、闲置地块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建成区以外其它镇结合森林防火、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文明祭祀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文明祭祀。

    三、加强巡查处罚力度。中元节期间,各相关镇、街道、园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巡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对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游仙生态环境局城区范围焚烧祭祀进行全面巡查督查,对不听劝阻的按照《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理;对阻碍、煽动闹事、威胁、殴打执法人员的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做好陵园、公墓、城区宗教场所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做好禁燃禁放管控。

    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考核,请各地各部门将文明祭祀管控工作开展总结于8月24日前报送至区污防攻坚战办。

    联系人:文英

    联系电话:18111110091  QQ邮箱:1136598574@qq.com

     

     

                                   绵阳市游仙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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