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的通知
游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
根据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的通知》(绵污防攻坚办〔2022〕3号)文件精神,1月14日起,全省大部分气象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全市可能出现一次污染过程。我区决定于1月14日零时起,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绵阳市游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绵游府办发〔2021〕47号)和强制减排措施清单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做好绵阳市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游仙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绵阳市游仙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对区域内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区污防攻坚办将根据大气污染形势变化,适时组织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并进行通报。
二、注意事项
请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文字+图片”形式)于每日15:00前报送区污防攻坚办。
附件: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措施
绵阳市游仙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
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13日
(联系人:文英 联系电话:18111110091 邮箱:1136598574@qq.com)
附件
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做好健康防护。
(二)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尽量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加强急诊诊疗工作,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疗机构急诊、呼吸科等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摄氏度。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三)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四)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根据应急减排清单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三)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四)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限制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五)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六)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