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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次创建检查的通知

    2021-02-05 14:59文章来源: 经济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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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党委: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营造喜庆祥和、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做好市、区文明办创建检查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次创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月18日—2月26日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金振江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向凤翱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戴思宇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远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陈丹丹   纪工委副书记

    敬怀君   巡察办公室主任

    李  倩   党群工作部部长

    巢  欢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王  建   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尚传奇   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  波   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环境卫生秩序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

    城区主次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城市出入、城乡结合部、集贸(农贸)市场、社区(小区)等公共场所无“脏乱差”现象;街道店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游商归市、坐商归店、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店容店貌美观;电影院等公共文化设施,餐厅酒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政务中心、银行、邮电等窗口服务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和消毒,设置一米线,保持社交距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做好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和环境消毒。规范辖区公益宣传广告,无红布横幅标语,破旧、过期、过时广告全面清理、更新。

    (二)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践行活动(责任单位:党群部、社发局、城管办、各社区)

    践行文明餐桌行动:餐馆酒店配备使用公筷公勺;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分餐制,无分餐条件的使用公筷公勺;落实“光盘行动”,不剩饭菜、剩后打包;无销售、食野生动物现象。

    践行文明出行行动:机动车、非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逆行、乱穿行、闯红灯、乱停放,驾乘人员不抛洒杂物,杜绝酒后驾驶;行人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排队上下车。

    践行绿色环保行动:主动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机关企事业单位提高绿色办公用品使用比例;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践行移风易俗行动:有针对性加强移风易俗教育,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无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

    (三)营造节日氛围(责任单位:党政办、党群部、各社区)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干道、重要标志性设施、沿街店面以及市民家庭等悬挂灯笼、中国结,张贴迎春楹联;街道、社区、小区开展“写春联,送祝福”“画脸谱、识国粹”等群众性节日民俗文化活动。

    (四)开展慰问关爱活动(责任单位:社发局、党群部、各社区)

    对辖区困难党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开展慰问;礼遇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

    (五)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党群部、各社区)

    按照《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绵文明办〔2020〕22号)要求,抓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辖区负责制。联系各社区党工委领导和机关部门要深入联系社区做好文明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各社区对辖区所有文明城市建设任务负责,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上报。

    (二)实行督查结果通报制。检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机关相关责任部门和各社区,重点写明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时限,并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联系人:巢欢,电话:13778095329)

    (三)实行督查结果备案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党群部实行备案登记,对反馈问题在整改时限内未能彻底整改或无书面特殊情况说明的,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年度目标考核。

    (四)实行突出问题整改不力问责制。对各级督查中发现、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或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测评中扣分较多部门、社区,由纪工委按程序进行问责追责。

    中共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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