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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工作委员会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游仙经济试验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10 16:10文章来源: 经济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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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芙蓉监管所、富乐监管所、游仙畜牧兽医站:

    经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游仙经济试验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游仙经济试验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工作委员会          绵阳市游仙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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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经济试验区

    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顺利通过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根据《绵阳市游仙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科学指导、属地管理、全民动员、社会监督的原则,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升城市卫生建设管理水平,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健康游仙建设。

    二、工作目标

    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与环境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社区、各单位议事日程。社区居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做到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记录。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机构,组织社区、医院、学校等经常性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活动。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做好禁烟、控烟宣传工作,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场所创建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认真做好主次干道、绿化带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及标志标识符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有效管理。各类施工场地建筑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早、夜市摊点管理规范,对周边环境无影响。集贸市场硬件设施达标,管理规范,给、排水设施完善。辖区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无渣土车辆违规运营现象。建立完善社区单位、物业小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长效工作机制,背街小巷专人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平整干净卫生,绿化亮化情况良好,无占道经营、违规饲养畜禽和宠物等现象。

    (四)环境保护。以饮水安全和环境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规定和工作标准,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以清洁能源建设为重点,加强烟尘控制、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以及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治理,严肃查处企业违规偷排污染物行为。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以控制噪声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整治,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重点场所卫生。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手续齐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六小”行业(即: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单位的监管。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及生活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准入标准,完善经营条件,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餐饮门店和集体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亮证合法经营,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要求。严格落实牲畜屠宰检疫程序,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检疫要求,确保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强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管,定期监测公布饮用水监测质量,二次供水单位供水设施符合要求,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措施,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按照国家计划免疫制度和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机构及网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符合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全面落实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重点抓好社区、单位、公共场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制定病媒生物孳生地分类处理措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消杀治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指标达标。

    四、重点工作

    (一)清洁家园大扫除行动。按照属地负责原则,依托“两大一好”(环境秩序大整治、家庭卫生大扫除、个人卫生好习惯)专项行动,以社区为单元,定期组织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突出背街小巷整治,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社区负责督促辖区内居民小区定期清理内外绿地、庭院、楼道、垃圾收集点、厕所等场所;公共区域及辖区内各经营门店由社区划片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要建立健全卫生员制度,发动群众开展社会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归口主管部门包干负责。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清洁卫生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集贸市场提档升级整治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对城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任务,全面大力提升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强化市场内卫生管理,规范物品摆放,修补破损摊位,清理小广告,整改随意占道经营行为;加快农贸市场内的厕所、垃圾房建设改造;严格市场内熟食摊店的卫生管理,确保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市场内活禽销售点的卫生管理,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鼓励和推行白条上市,冰鲜销售;健全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到市场公示标牌明显,规章制度醒目,车辆停放有序。

    (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开展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加强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和管理,抓好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维护,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四)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行动。要掀起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宣传新高潮,真正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氛围,把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和迎接国卫复审工作推向深入。要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加强宣传督导,使宣传工作深入每家每户。加强控烟工作力度,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应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识,开展控烟劝导。

    (五)“六小”行业卫生整治行动。加强对“六小”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亮证经营,完善“三防”及消毒设施并规范使用,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杜绝无证照经营现象。重点要加大对车站、市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六小”行业卫生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病媒生物防制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组织开展春秋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社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启动复审迎检阶段(2021年1—2月)。制定方案,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迎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舆论声势和迎检氛围。

    (二)自查整改,迎接省级复查阶段(2021年3—4月)。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三)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阶段(2021年5—10月)。各社区要针对市级模拟暗访、省级复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查漏补缺,整改完善。

    (四)总结表扬,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21年11—12月)。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针对国卫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是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必须按照中央对爱国卫生工作新的要求,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保障,务求实效。为确保国卫复审工作顺利实施,各社区对复审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物资给予全力保障。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社区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查找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举一反三,积极整改。试验区要认真执行“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要建立责任追究办法,对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社区要经常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跟踪检查,达标一项,巩固一项。社会发展局为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网络的作用,充分动员群众,开展广泛社会监督,加大网格巡查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系统内各单位复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

    附件:游仙经济试验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游仙经济试验区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具体工作责任分解表

    项目

    国家标准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及任务项目

    爱国

    卫生

    组织

    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订爱国卫生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收集、整理近三年试验区工作报告,试验区制定的有关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试验区主要领导、各部门、群众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社会发展局,

    各社区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试验区机关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收集整理区试验区和各社区机构设置相关文件,以及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归档备查。

    2.收集整理反映近三年试验区和各社区爱卫工作的各项经费(含办公、病媒生物防制、巩卫等经费)落实情况的文件、帐目备查。

    3.试验区、各社区居委会要收集整理有关建立健全爱卫机构、任命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的文件归档备查。

    社会发展局,

    各社区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1.收集整理近三年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2.收集整理创建省卫生机关、单位的有关资料备查。

    3.收集整理近三年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归档备查。

    社会发展局,

    各社区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1.收集群众提出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建议的资料归档。

    2.收集整理有关群众投诉及处理的资料归档备查。

    3.试验区巡察办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并收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社会发展局,

    各社区

    健康

    教育

    健康促进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确保有关指标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2.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完成城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调查工作。

    社会发展局,

    各社区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要设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2.试验区“先行先试”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并积极宣传介绍试验区“巩卫”成果情况,收集整理近三年的宣传资料归档备查。

    3.车站、广场和公园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医院、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要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党群工作部、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各社区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1.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完善社区和公园、绿地、广场的体育健身设施。发动和组织群众经常参加体育活动。

    3.建立和充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确保达标。

    4.收集整理相关活动资料归档备查。

    机关各部门,

    各社区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1.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监管,禁止在大众传媒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2.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创建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归档备查。

    3.城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要规范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

    党政办,城建环保局,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市容

    环境

    卫生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1.加快完善城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工作。

    2.修补凹凸不平、破损的路面、路基,进一步完善未硬底化道路。

    3.清疏、密封所有沟渠,严禁污水、垃圾直排河道,下水道进水口安装具有防蚊、防鼠、防蟑螂、防臭功能的密封设施,及时补充完善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

    4.彻底清理城区所有卫生死角和道路两旁的残墙断壁、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乱拉挂、乱搭建、乱扔、乱吐等现象,加强日常监管,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

    5.全面彻底整治占道经营问题,及时清理违章饲养禽畜问题。

    6.落实沿街单位、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做到有检查,有奖有罚。

    7.整顿沿街广告、牌匾,使其合法、规范、美观、完整。

    8.加强城区河道、湖泊等水域水面保洁工作,确保水面及其周边岸坡无垃圾、杂物堆放。

    9.建立城市绿化管制制度,加强城市绿化养护,收集整理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资料归档备查,确保达标。

    10.检查城区功能照明情况,确保亮化率达100%。

    11.规范设置停车位,加强城区车辆乱停放整治工作。

    城管办,城建环保局,各社区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要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无堆积。

    2.全面落实所有道路保洁、清扫责任制,确保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不低于50%。

    3.加强城区闲置地管理,规范围蔽,落实业主责任制,确保无乱搭建、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地。

    4.加强建筑工地监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符合标准高度的硬质围挡。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地。加大待建工地管理力度,规范围挡,确保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城管办,城建环保局,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市容

    环境

    卫生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生产正常,运行安全,污水和排气等污染防治到位,达到填埋场等级Ⅱ级以上要求,各项管理台账、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2.科学制定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逐步推行垃圾分类。

    3.统计收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数据资料归档备查。

    4.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确保出水达标,统计收集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数据的资料并归档备查。

    5.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实行分类投放、专业收集和运输,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

    6.加强对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的监管,严禁乱倾乱倒,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填区,确保其得到有效处置。

    7.加快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禁未经处理的粪便直排入污水管网和各类水体。

    城管办,城建环保局,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城建环保局,城管办,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加强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做到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无占道经营、车辆直接驶入市场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要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洗,摊点整洁,确保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2.全面整治市场周边乱摆卖、占道经营现象,并加强管理。

    3.加强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的管理,定时定点开放,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划定临时停车区域,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4.按照相关标准,依法对市场进行规划,指导市场建设。

    城建环保局,经济发展局,城管办(2-3),社会发展局,芙蓉监管所,富乐监管所,各社区

    市容

    环境

    卫生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加强活禽销售市场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设立相对独立经营区域,严格落实定期消毒制度,对市场级禽类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病媒生物孳生地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对活禽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1.各单位及居民区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并有文件资料备查;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清运密闭化。

    2.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完善,定期保洁和维护,公共厕所达到三类或以上标准,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

    3.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下水道要设置具有防蚊、防鼠、防臭、防蟑螂功能的密封装置,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停,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街巷两侧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4.社区内市场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街巷两侧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旅店、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城建环保局,城管办,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芙蓉监管所,富乐监管所,各社区

    (十六)城乡结合部、自建小区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1.要建立健全保洁队伍和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2.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收集容器有盖,不得有无顶盖的垃圾池,严禁垃圾长期积存,做到密闭运输和日产日清,转运垃圾之后的垃圾桶须放置清理后的垃圾桶。清运率100%;污水排放设施完善,无明渠直排污水,出入水口装有防蚊、防鼠、防臭、防蟑螂等功能的密封设施。

    3.公厕数量达标,有专人管理,厕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4.积极组织开展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非法小广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和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城建环保局,各社区

    环境保护

    (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由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资料归档。

    2.制定环境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

    城建环保局,各社区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加强环境综合执法,制定有效措施,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确保达标。

    2.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秸秆焚烧的区域要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3.按标准要求监测、统计各项指标,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归档。

    4.加强城市各类环境噪音管控。

    城建环保局,综治信访维稳办、各社区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1.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2.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3.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监测符合要求。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达到相应功能水质的要求;未划定水环境功能的水体,无黑臭现象,无居民投诉。

    城建环保局,各社区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从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严禁超范围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2.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应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方可排放。

    4.医疗机构无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

    城建环保局,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重点

    场所

    卫生

    (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量化分级工作。近三年各项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每年整理归档,规范管理。

    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等信息。督促、指导所有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3.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督促公共场所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促进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五病”患者调离率要达到100%。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督促指导小餐饮店、小食品店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健全防鼠、防蝇、防尘等“三防”设施,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强化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监督执法,消除无健康证上岗现象。

    2.加强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行业日常监管,取得合法经营资格证,并亮证经营,督促经营者加强店内、外环境卫生保洁,确保干净整洁。强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杜绝无健康证上岗现象。

    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芙蓉监管所,富乐监管所,各社区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1.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环境的管理,确保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

    2.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数量足够的保健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3.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确保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重点

    场所

    卫生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1.加强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按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3.提供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证明材料。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食品

    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提供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1.依法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督促经营者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均符合卫生要求,并按标准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备查。

    2.结合试验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无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营不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和培训,领取体检培训合格证。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1.依法推行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量化分级管理率≥90%。

    2.加强健康体检工作,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

    3.督促经营者落实经营场所清洗消毒制度,完善厨房和食品储存间等场所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

    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芙蓉监管所,富乐监管所,各社区

    (二十八)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加强牲畜屠宰、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疫程序,确保市场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强对屠宰厂管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备查。

    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游仙畜牧兽医站,各社区

    食品

    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九)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1.自来水厂、自备供水和居民小区直饮水设施完善,功能良好,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落实,供水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

    2.加强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直饮水和二次供水监管,确保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依法依规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检测资料规范齐全。

    城建环保局(1-2),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公共

    卫生

    医疗服务

    (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按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备查。

    社会发展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十一)以试验工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全面规范落实免疫规划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接种率、建卡、建证率达标,各类资料齐全,并规范归档。

    社会发展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1.完成和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

    2.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等示范场所创建工作。

    3.推进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开展低盐低油食品生产与销售。

    社会发展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芙蓉监管所,富乐监管所,各社区

    (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按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备查。

    社会发展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公共

    卫生

    医疗服务

    (三十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按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备查。

    社会发展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1.加强无偿献血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杜绝有偿献血现象。

    2.加强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三十六)试验区辖区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按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备查。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按要求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备查。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病媒

    生物

    预防

    控制

    (三十八)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1.试验区、居委会按要求整理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的名册,按市、区(园区)爱卫部门统一部署定期开展投药灭害活动和清理“四害”孳生地的资料(工作记录、有偿服务合同和有关工作计划、总结等),归档备查。

    2.定期组织开展投药灭害统一行动,并分别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组,组织专项检查,试验区要积极参与,按照统一部署落实投药灭害措施,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标准C级要求。

    社会发展局,各社区

    病媒

    生物

    预防

    控制

    (三十九)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1.每次组织投药灭害统一行动前,要开展孳生地调查,掌握蚊虫、蝇类孳生地本底情况,有调查方案、台账,定期检查。

    2.针对不同类型的孳生地,分别制订相应的治理方案,有管理制度、环境整治方案和孳生地日常治理措施和治理。

    3.加强湖泊、河流等水体环境卫生治理。

    社会发展局(1-2),城建环保局,各社区

    (四十)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1.开展蚊、鼠、蝇、蟑等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及时收集其侵害信息并进行处置。

    2.掌握常用杀虫剂对辖区主要病媒生物抗药性水平,有抗药性监测方案,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立市民虫情报告渠道,市民能通过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

    4.加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食品副食品店、大、中型超市、粮库(店)、食品加工业、酿造业、畜禽饲养屠宰业、医院、工地、废品收购站(点)、环卫设施、长途汽车站等重点行业和单位的防蚊蝇、防鼠设施的建设,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所属辖区街道负责日常监管,确保设施合格率不低于95%。

    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城建环保局,城管办,各社区

    注:“责任单位及任务项目”一列,单位名称后面带序号的,是指该单位负责落实“工作任务”栏中对应序号的工作任务;无具体标示序号的单位,则对该条标准内各项工作任务皆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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