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2022-11-08 10:42文章来源: 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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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共管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游仙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印发你们,并通过区政务网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运行,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绵阳市游仙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绵游府办发〔2020〕83号)即行废止。镇(街道)继续执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游仙区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游仙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等6张清单的通知》(绵游府发〔202144)文件。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附件:绵游府办发〔2022〕91号 绵阳市游仙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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