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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区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主题式”警示教育活动效果好

    2019-11-07 15:19文章来源: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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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姜某、张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游仙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小平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涛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游仙区纪委监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市直机关、区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区级部门、乡镇分管财务领导以及小岛社区党政干部等20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曾系市计量测试所原所长,姜某系该所出纳,张某某系该所会计。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三被告人利用虚增、虚报、虚开相关费用票据套取公款70余万元,后又私分公款30余万元。2015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2万余,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非法牟利达35万余元,三人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姜某、张某某刑事责任,以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李某某刑事责任。

    作为案件承办人和审判长,杨小平院长积极落实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在庭前组织控辩双方针对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示证方式等方面交换意见。庭审中,注意掌控庭审节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行为、犯罪形态、量刑等问题进行激烈辩论,确保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现场观摩庭审是主题教育期间一次深刻的“主题式”警示教育,不仅让大家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震撼,而且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今后将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坚守“初心”,敬畏法律、恪守法律,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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