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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区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11-26 10:59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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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下,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游仙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认真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党建工作基础,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优化结构建设,有效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幸福游仙做出新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20191-10月财政收支情况

     1.收入进度平稳,增速回落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收费基金政策,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做好涉税管理服务,确保纳税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政策红利,增强社会获得感,推动形成积极稳定的社会预期。针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税源发展变化趋势,通过与税务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征管措施,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强化征管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镇乡党委政府协税护税制度,确保各项税收足额入库,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019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为105,00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105,000万元,比2018年的96,067万元增长9.3%较去年的17.08%增速放缓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

        2.支出保障明显增强。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坚持三保一优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事业的投入。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65,553万元,全年预计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65,553万元,比2018年的241,661万元增长9.88%。

        (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

    1.大力保障教育文化事业。一是积极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截至10月底,及时足额下达教育民生资金总额2650.0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645.33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金712.16万元,中职助学金157.77万元,普高助学金170万元,普高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57.8万元,“三儿”补助资金10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资金800万元。二是积极为我区文化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2019年安排各类文化资金390万元,其中: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79.85万元,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60万元。

    2.大力保障医疗卫生事业。一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多头补偿”的长效补助机制,认真核实2018年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收支差口,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300余万元,达2500余万元。二是继续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下达中央、省、市专项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863.51万元。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已下达中央、省、市、本级四级专项补助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442.2万元。四是继续支持强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免疫规划、慢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突出重点,提升效益。截至目前下达282.82万元。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截至目前下达奖扶、特扶资金2246.52万元。

        3.大力保障“三农”事业。一是完成我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工作。该项工作自2019年3月启动以来,先后完成了项目确定、信息收集、信息比对、社保卡办理、协议签订等阶段性工作。顺利保障了省确定的19项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于7月1日起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二是按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634.86万元(上级补贴金额3600.76万元,各单位退回34.10万元)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农户同时督促各涉农补贴发放单位加强“社会保障卡”办理,为下一步涉农补贴发放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工作,截至10月29日,共下达上级专项资金24663.6万元,区本级安排3493.149万元,主要用于小农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抗旱防汛、抗灾救灾、科技推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养殖涉农补贴等项目。四是全面做好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19年4月上旬,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了承办我区农业保险的机构并于5月前已经着手农户的续保工作,保障农户权益,避免农户脱单。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相关文件,及时制定了《关于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及特色农业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绵游财建〔2019〕18号)并通知各承保机构。截至目前,各承保机构承保保费收入合计2264万元。五是继续推进2017年省级、市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并配合组织部、农业农村工作局对2019年新增的村扶项目进行前期的调查、评审和上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720万元

     4.大力保障社会保险福利事业。一是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补助资金,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完成了2019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申报工作,下达中央、省基础养老金及省级缴费补贴6773.5万元,落实了本级财政配套641.5万元。截至目前,2019年待遇支付7900万元。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及时下达各类救助资金并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截至2019年1-9月拨付城镇低保629.94万元、农村低保985.99万元。按年初项目预算,预下达了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孤儿的生活补助985.99万元。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要求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保障抚恤待遇落实及时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截至10月共下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军休人员及企业军转干部专项资金1171.31万元,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44.8万元,优抚对象的抚恤、定期定量补助及义务兵优待金3478.51万元。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完善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政策,扩大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覆盖面,截至目前下达高龄老人补贴450万元。五是继续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投入机制,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制度,2019年已下达省、市、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31.38万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机制

      1.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出台了游仙区财政代管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绵阳市游仙区区属出资企业融资和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绵阳市游仙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绵阳市游仙区企业国有资产流转监督管理办法》《绵阳市游仙区区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绵阳市游仙区区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代拟《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游仙区财政金融互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关于切实做好我区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草拟了《游仙区预算追加管理办法》以上管理办法限定了各项费用的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明确了国有企业办事流程为政府降低风险提供保障细化了对企奖补资金,为政企和谐互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节约财政资金2019年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上竞价”方式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8个,“商城直购” 方式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个,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共计60个,占总数的27.40%,为采购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又降低了采购社会成本,节约了专家评审费2019年截至10月29日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56个,采购预算金额11006.63万元,实际中标(成交)金额10300.16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706.47万元,节约率为6.85%。在完成的采购项目中: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7089.98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1161. 78万元;服务类项目采购金额2048.4万元。其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项目采购金额7148.40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69.4%,响应了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优先的原则。政府采购的监管加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防廉政风险,控制法律风险,强化采购单位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对指导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3.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及监督工作。一是根据游仙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资源配置情况,积极推进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PPP)模式。目前正在实施的PPP项目3个,科学城快速通道项目、经开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魏城工业园建设项目。为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与省、市PPP中心衔接,积极申报省级示范项目,争取省级财政政府与社会资本综合补助及融资成本补助资金。二是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向上争取省市小城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城乡垃圾三年推进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等项目共计资金2898.9万元。三是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归口部门2019年的项目有针对性的选择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推进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等。另外,配合区住建局完成市财政及市住建对我区百镇建设行动乡镇的考评通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提高了对项目的追踪问效力度,从而提高财政资金是使用效益。                

    4.完善国资监管机制体制,切实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一是健全企业领导班子。为加强党的领导及党建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成立了惠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同时根据城东、惠东领导班子运行情况、领导成员履职情况及个人能力特长等,对两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二是防范化解区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区属企业债务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参照市国资委《2019年防范化解市属企业债务风险工作计划》拟定了《2019年防范化解区属企业债务风险工作计划》,详细罗列了区属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对区属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强化产权流转监管工作。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形式下,产权流转是国资监管的重要内容,按照《产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区委、区政府的规划部署,坚持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原则,区国资办处理了原云凤中学、民福门窗、惠东公司车辆等8项涉及土地、固定资产等产权流转事项,严格国有产权(资产)的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狠抓金融协调服务,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一是加大信贷投放,保障强区战略实施实行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机制,完善银政企融资平台建设,督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妥善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顺利实施。截至10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40亿元,同比增长16%,排名全市第二名,存贷总余额达到551亿元,创历史新高。二是强化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加强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工作目标考核,激发金融从业人员工作动力,提高新投放贷款不良容忍度,尽力解决发展小微企业的后顾之忧。二是督导各金融机构创新拓展金融产品种类,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园保贷”、“富乐e贷”等十余种信贷新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认真落实“两禁两限”规定,加大利率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随意压贷、抽贷。三是实施财政金融互动奖补,壮大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实施财政金融互动,继续执行《游仙区实施财政金融互动和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财政政策》,新增了《游仙区财政金融互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细则》,每年拿出约800万元,对金融机构向区内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额增量的、区内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的等六大类,按年度进行一次性奖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激励引领作用,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非税票据收入监管。一是积极推进我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于去年12月已搭建完成我区电子票据系统平台。目前,我区财政电子票据申请报送单位152个, 3月27日,开出了我区第一张电子票据。今年,为更快推进电子票据系统的使用,我们对112个单位进行了两次电子票据管理使用培训,截至7月底,我区财政电子票据用票点已经使用的单位67个,已经开出电子票据有14个单位,开出通用票据1075份,往来票据1197份。二是积极抓好土地成本返还收支管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加强了土地成本管理与监督,保证了土地成本返还收入资金的安全。截至目前,市统征中心已拨付我区已出让土地成本26922.24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资金,确保了我区征地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2.加强工程审核监管。2018年,评审中心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专业技术的优势,分析当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能力和水平,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和“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对各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及政府融资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和工业用地成本等项目进行了评审。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共计完成各类评审项目235个(其中:预算控制价评审项目191个,土地成本评审项目9个,工程竣工结算审查项目34个、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项目1个),送审金额146040.3万元,审定金额132731.4万元,审减金额13308.9万元,审减率9.1%,有效地控制了财政投资预算,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行权平台运行管理。我局清权、确权、认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3项,其中:共计梳理行政处罚5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许可4项,已全部纳入“互联+监管”系统上线管理,通过 “互联+监管”系统办理政府采购投诉3件,财务检查10件,行政许可1件,其他事项2件。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职能的转变,有待于三定方案的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完善“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村级财务管理。区农业局、区财政局积极开展农村(三资)财务管理状况调研,不断探索我区互联网+农村会计工作新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银行直连工作,多次与游仙信用联社办公协调,此项工作信用社仍在继续落实过程中。组织全区一级预算单位会计人员进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科目转换辅导培训,参培人数90余人,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会计职称报名考试的审核。中级职称报名考试434人,审核通过410人,初级职称报名考试成绩合格578人,后审通过577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1211人。

    5.严格监管地方准金融机构,发挥补充保障作用按照地方准金融机构相关监管规定,认真开展两类公司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确保无违规经营现象,把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地方准金融机构的金融补充保障作用。截至10月末,我区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惠东、中信)在保余额5.2亿元,全年累计担保近1亿元,共为全区130余家企业、500余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国汇科技小贷公司的贷款余额达到4.1亿元,共为24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亿元。

    6.把好投融资担保监管关口一是投资监管方面。严格把控企业报送的投资事项,督促企业依据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对新成立基金公司及资产公司等进行了全面的风险分析。二是融资监管方面。规范了融资行为,审批了富乐公司贷款展期等3项、金额1.19亿元;创新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园区收支平衡债的发行工作;严格审核融资程序,控制融资随意性,坚决防止企业债务新增;严格控制融资成本,融入资金保障专项建设和借新还旧,达到企业发展良性循环。三是担保监管方面。审批担保事项8项,金额10.67亿元;针对代偿事项,促进银企达成整体化解方案,通过区政府成立追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牵头追偿工作,用行政司法手段加大代偿追偿工作力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2019年上半年代偿追收528.8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增长快于财力增长,收支矛盾仍很突出。二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结构性矛盾突出,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9年工作重点

    (一)大力组织收入,不断壮大我财源基础。认真研究当前形势,及时破解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抓好财源建设调整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同税务部门联系,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抓好落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争取多收超收,提高税收征缴率和入库率。继续在盘活国有资产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使死资产变成活资金,确保实现财政收入全年满堂红

    (二)做好涉改区域内的政府资产债权债务划转协调指导工作。一是“三保底线”。切实做好涉及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乡镇经费保障工作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和重点支出。将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对改革后仍需保留的乡村教育、医疗、文体等机构继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保障政策将应由财政负担部分足额纳入预算安排。二是及时调整财政预算。区财政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前,要根据预算安排及时下达资金,确保乡镇正常开展工作需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后对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要及时调整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和资金拨付工作。严把资产清理关。要求涉及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乡镇先冻结全部国有资产并严格按规定对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文物陈列品、低值易耗品、易携带资产等进行清理盘点、编制账册目录,确保不遗漏、不虚增做好资产划转准备工作。四是明确债权债务。全面摸清全区乡镇债务基本情况锁定债务余额全面清理统计往来款项余额。重点掌握债权人构成、债务资金来原、债务投向、到期时间分布等信息并分类予以处置。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服务全经济发展。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投向,进一步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全方位、多渠道争取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项目,争取省、市财政的关心支持,增加投入,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一是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建立起完备的项目库;二是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加强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项目申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以确保项目申报顺利通过;三是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衔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汇报项目情况,展现上级财政资金和政策扶持对促进我区发展的重要作用,以争取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完善乡财管乡用、村财乡管乡村财政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继续修订和完善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五)加强财政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着力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核查问效相结合,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资金及民生工程资金进行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使中央关注的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建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审批、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财政内部监控制度,防范并化解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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