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石马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01 16:35文章来源: 石马镇
    字体:【    】 打印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石马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诚信、民生、廉洁”为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镇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例会和“周五集中学”为重要载体,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 《游仙区全面依法治区2021年工作要点》细化措施、抓实工作,针对法治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均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二)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我镇成立专班精心编制“账图”,要求全员参与、岗岗明确、责任到人,以“三定方案”为依据,由社会治理办牵头,各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梳理本部门所有岗位职责,全面梳理182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分规范性文件,绘制法治总导图1份、法治分导图28份,14个内设机构法治导图齐备,顺利通过区委依法治区办的验收。法治导图把法、岗、事、人粘连在一起,进一步强化全镇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摆在首位、挺在前面的理念,形成“学法律就是学业务,抓法治就是抓规范”的良好氛围。认真梳理“三本台账”,逐一制定主要措施、层层落实责任、规定整改时限。

    (三)规范设置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我镇于今年3月成立了镇依法治镇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详细规定并规范了从收集议题、组织会务、跟踪督办等工作流程和细节要求,有力确保了政令畅通和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我镇规范设置镇、村(社区)法治联络员、法治督导员,辖区的一所中学及三所小学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卫生院及所有规上企业均配备了法律顾问,充分保证在解决处理问题上的法律专业性。

    (四)有力推进普法常态化。围绕中心工作,把法治宣传延伸到各个领域。利用微信、LED屏幕、广播、宣传栏、橱窗、横幅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会法治宣传模式,利用老百姓赶场、群众坝坝舞、机关会议、村社会议和“3.15”、“4.15”、“4.26”、“6.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周周行”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拓展“法律七进”。2021年共开展有关综治平安、扫黑除恶、矛盾调解、道路安全、铁路护路、网络诈骗、国安、防邪、禁毒、安全、国土等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普法人数达65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悬挂横副标语30余副、制作法治宣传展板50余块、发放法治宣传材料8500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做到了法治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城北新城 魅力石马”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镇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治理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标准,加快村(社区)人民调解室、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目前已规范建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值班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配备一村一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问卷调查等工作,建立群众“身边法律服务”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年度考核,通过走访群众、工作实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抓实每月动态管理,畅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载体不够丰富,精准普法力度不够。习惯在场镇设点集中宣传的传统普法模式,没有与新媒体有机结合。由于没有在每次普法前严格做到“走访调研、分析研判、制定方案”的“菜单式”精准普法模式。

    (二)在大力推进依法治镇工作中,宣传力度还不够,未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完全做到发动广大群众都投身到依法治镇的队伍中来。

    (三)个别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惯性和能力。具体从事依法治理的工作人员在法律专业性、治理经验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首位,把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与开发建设、产业发展、为民服务等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做到了真抓实管。党代会、人代会均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出台《石马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镇党委会议坚持每季度重点研究一次全镇法治建设工作,认真梳理镇党委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及村(社区)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和个人履职情况。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班子成员用心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开局之年的学习宣传活动,主动带头、督促班子成员学习法律知识。全年会前讲法24次。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夯实依法治镇群众基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在集镇、村(居)委会、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等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宣传6次,法律下乡4次,开展“法律七进”13次,并通过应急广播宣讲、在村(居)委会、路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讲法治、守法治的社会氛围。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健全全面依法治镇体制机制。健全全面依法治镇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依法治镇委员会工作更加规范化,充分发挥镇、村法治督导员、法治联络员、副校长、副院长、副厂长作用,进一步延伸法治工作链条,实现依法治镇工作全覆盖。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和落实普法责任报告评议制度。

    (二)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1+3+N”人员配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网格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志愿者等N类力量作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法治体检”和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三)突出重点实施精准普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突出重点普法对象,以机关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创新普法载体,健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面向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分类开展精准普法。

    (四)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坚持聘用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审查合同合法性、风险评估等,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员全覆盖、经费全到位,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导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探索推广“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线上互动”,提供“指尖”法律咨询,努力让群众共享法治成果,切实加强镇、村两级依法治理能力。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措施加强领导干部的常态化学习教育,推进会前讲纪学法和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党委(扩大)会、周一例会、周五集中学习会、专题廉政教育会等人员集中时有效开展讲纪学法活动,形成规范记录。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由主要领导、镇纪委对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真正做到抓早抓小、警钟长鸣。

    (六)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加强“账图”的推广运用,强化岗位人员牢固树立“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理念。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按照《绵阳市游仙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配合开展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