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06-25 17:13 作者:游仙区管理员  来源:游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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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招生管理

 

招生政策

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街道办事处

■社区公示栏(电子屏)  

 

 

招生计划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街道办事处

■社区公示栏(电子屏) 

 

 

 

2

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街道办事处

■社区公示栏(电子屏)

 

 

 

学生评优奖励

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评比方法;表彰名单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地省市县表彰文件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街道办事处

■社区公示栏(电子屏)  

 

 

 

3

教师管理

教师公开招聘

教师招聘计划和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街道办事处

■社区公示栏(电子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