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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 0816-5037137

    传真: 0816-5037133

    地址: 游仙经开区南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

    邮箱: 693901561@qq.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
    (二)负责参与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通信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
    (三)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工业信息化系统科技城建设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四)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拟订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承办年度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等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研制;编制下达全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重大技术装备新研制项目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八)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市场开拓和产品促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工业、通信、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九)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协调推进工业化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的建设,负责全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软件及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通信与信息服务市场工作;负责协调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工作,依法配合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多渠道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工业企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负责协调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工业企业和信息化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全区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区中小企业办不再承担全区工业企业管理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工信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
    (1)区工信局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
    (2)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医药行业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2.与区发展改革局的职责分工。煤炭、电力管理职责。区发展改革局承担全市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区工信局负责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将审批情况通报区工信局。区工信局主要负责组织推动本行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区工信局协助;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过程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区工信局给予支持。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督办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及党建工作。 

  •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提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拟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工业经济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组织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轻工纺织、生物化工、食品饮料、农产品加工、工艺美术等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
    (三)产业园区股。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全区企业产业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战略新兴产业、汽车产业、材料产业、生物化工产业和重大装备等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组织国家鼓励类工业产业、产品的认定工作;负责推进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拟定产业园区发展目标,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并监督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和考核,承担新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的准入初审;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城建设相关工作。
    (四)技改创新股。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拟定中、长期技术改造、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转报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做好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政用产学研协同发展;负责产业联盟组织的培育建设工作。
    (五)企业发展股。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工作;拟订全区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组织实施“小巨人”计划和工业企业成长工程;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创建工作;负责“游仙造”工业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及系统内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系统和行业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市企业家联合会游仙通联站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六)信息化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组织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和基金中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负责工业化、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作,推进全区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数字经济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内公用通信网、互联网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基础电信设施建设规划,促进基础电信网络资源的共建共享,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全区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
    (七)财金协调股。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问题的协调;负责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基金的协调和监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措施意见,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负责收集、协调、处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八)电力与环境资源股。负责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电力行政执法;指导、管理和监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负责产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负责节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督管理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拟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工作。
    (九)企业安全股(挂盐业股牌子)。负责指导全区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综合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安全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民爆行业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维护专营秩序。
    (十)企业党建与人才股。负责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党建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宣传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参与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引才引智工作;指导各类产业人才载体建设,引导企业发挥吸引、培养、使用人才主体作用。